第A05版:社会

嘴上不把门 闲聊“漏”出私房钱藏匿处

3万余元连“保险箱”遭“一锅端”

季张颖/陈卫国

本文字数:701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陈卫国

  本报讯  近日,崇明区陈家镇发生一起因不慎泄露个人财物信息而引发的盗窃案。市民洪先生在与他人闲聊时,无意中透露了自己私房钱的藏匿地点,结果导致3万余元现金连同其“移动保险箱”——电动自行车的不锈钢尾箱一同被盗。幸运的是,警方迅速介入,案件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

  今年2月3日9时许,崇明陈家镇居民洪先生报警,称其前一日晚把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楼栋门口的规定停放区内,早上发现安装在车上的不锈钢尾箱不见了,关键是尾箱里还藏着他积攒下的3万余元私房钱。因不想被家里人知道自己有这笔“巨款”,洪先生长期把不锈钢尾箱当作移动保险箱,私房钱也一直存放于此,不料钱和箱子竟被连锅端了。

  接警后,陈家镇派出所民警李智恒、朱兴洲迅速到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调查,民警掌握到家住附近的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下午1时许将其抓获。

  到案后,嫌疑人程某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据程某交代,春节里的一天,拆迁小区里一堆老熟人围坐一起吹牛时讲到了私房钱的话题。受害人洪先生当时在场也挺兴奋,向人吹嘘自己存有3万余元私房钱,甚至嘴上不把门,连日常存放于电动自行车尾箱的事也一股脑儿说给了大家听。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当时人堆里的程某听后便心生歹念。经过观察,其于2月3日凌晨1时许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洪先生家的楼栋门口,找到那辆电动自行车,顺走了尾箱里的3万余元现金。程某得手后害怕被发现,将不锈钢尾箱顺路扔进了河里,赃款则用塑料袋包好,埋在了附近的花园里。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程某的指认下,成功在上址挖出3万余元现金,经清点,分文未少。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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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53万余元连“保险箱”遭“一锅端” 季张颖/陈卫国2025-02-10 2 2025年02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