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包工头带领施工队完成两期工程后,迟迟拿不到装修公司的百万工程款。一边是坚持索要工程款,并在金额上不愿退让的农民工们;一边是债台高筑,无法支付工程款的公司,矛盾该如何化解呢?年初,南京西路街道通过“三所联动”参与调解一起群体性劳务纠纷事件,通过专业调解和认真说“法”之下,逐步化解了双方的冲突。
第二期工程未通过验收,不能支付款项?
因为需要装修外立面,上海某大型公司作为甲方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外立面装饰合同》。装修公司又找到包工头小范,与小范的施工队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总价为300万元,约定小范作为包工头,与施工队共同负责具体工程的施工。工程量分为三期,每期根据工程量结算费用。
然而,小范与施工队队员共同完成第一期施工后,装修公司却一直没有发放第一期工程款,并口头告知小范需要在第二期工程完成后一并发放。施工队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又完成了第二期工程,但装修公司始终没有发放工程款,这引起了小范及施工队员的不满。双方沟通无果后,矛盾一触即发。
小范认为,装修公司拖欠工程款,毫无信誉,自己有权罢工,不再完成接下来的工程。福民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见此状况,立即引导小范以及农民工们一起来到“三所联动”工作室,并邀请了派出所的民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商共议,力求推进农民工欠薪矛盾的化解。
派出所也根据小范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装修公司。该装修公司却表示,已经与小范口头约定,第二期工程完工后才一并支付工程款,如今小范的第二期工程未能通过验收,因此不能支付任何工程款。同时,司法所联系了甲方大型公司。甲方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是乙方装修公司的“老客户”,该工程已经在签订合同时,就将300万元费用全部支付给了乙方装修公司,现在装修公司自己层层转包,造成农民工工程款拖欠问题,引起工地出现罢工的情况,自己也非常苦恼。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该纠纷应当由乙方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装修公司债台高筑,无力支付
为了进一步化解工人们的讨薪纠纷,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三所联动”调解,共同约请了包工头小范、装修公司总经理、甲方公司代表来到“三所联动”工作室参与调解会。
在三方齐聚的调解会上,小范首先提出了装修公司应当支付二期工程共计70%工程款的诉求,并表示鉴于装修公司信誉不佳,自己将解除合同,不再承接该工程。该诉求被装修公司以“二期工程未能全部通过验收”为由否决。
对此,律师告知装修公司负责人,虽然小范的施工队未能通过第二期的全部工程验收,但根据《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公司完全不支付任何工程款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合同的公平原则,装修公司可以核定施工队目前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量,根据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装修公司则对此“大吐苦水”,原来近几年,该公司在外拖欠多笔工程款,目前甲方公司支付的300万元工程款已经用于归还其他债务,公司确实无力在短时间内给予小范工程款,需要小范在第二期工程通过验收以后,才可能有资金调度。否则,即使小范提起诉讼,公司也只能面临破产境地。然而,小范对装修公司的说法缺乏信任,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三所联动”助力农民工拿到薪水
面对看似无突破口的情况,司法所向甲方大型公司提出了另一方案。司法所告知甲方公司,虽然在法律上甲方公司不存在责任,但目前农民工聚集工地、长期停工,确实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由于甲方公司之前也多次与装修公司订立过合同,合作顺利,不如此次与乙方装修公司商议,暂时出借一些资金给乙方,作为支付农民工工程款的周转资金,也能帮助了乙方公司渡过难关。
另一方面,律师也给小范分析利弊。律师告知小范,目前第二期工程的“完工”是工程队的自行认知,尚未通过验收,不如尝试让第三方来核定工程量,根据目前实际工程量先取回符合作业情况的工程款,再谈之后是否继续工程的问题。派出所民警则告知小范,采用过激行为讨薪不解决困难,还可能受到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得不偿失,不如通过调解争取工程款。
经过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苦口婆心地劝导,小范、甲方公司、乙方装修公司开始着重考虑该方案的可能性。最后,乙方装修公司决定委派第三方专业人员立即进行工程量的核定,甲方公司也确定先出借30万元资金给乙方,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解决农民工的工程款问题。半个月后,小范根据核定的55%工程量,与装修公司在律师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书,共计150万元的工程款当天分别打入了50多名农民工的银行账户。
【案件启示】
律师在调解过程中,首先做到了第一时间的劝导工作,将农民工们引入了合理合法的化解渠道,保障了正常的营商环境。为了促使调解顺利进行,“三所联动”工作室组织了三方会谈,不同机构根据自身专业能力给出了专业建议。在调解面临僵持的情况下,律师、司法所、派出所均站在农民工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为弱势群体着想,提出了甲方公司暂时出借资金等合理合法的方案,及时打消了农民工们以不合法手段“讨薪”的念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书,有效维护了社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