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学院

“当代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学术研讨会”在沪召开

数字赋能提供少年司法保护新方向

徐慧

本文字数:1391

  □  记者  徐慧

  3月1日上午,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联合承办的“当代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学术研讨会”在华政召开。会议围绕我国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问题展开研讨,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的新书《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同时发布。

  完善程序研究助力青少年犯罪防治

  主旨发言阶段,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提出,深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要以构建中国犯罪学自主知识体系为责任担当,提升犯罪学学术研究的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家国情怀,在本领域稳扎稳打、深耕细作;要密切与实务部门合作,提升学术研究的理论指导实践的应用价值;要加强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平台建设,推动中国犯罪学研究的高质量、国际化发展。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结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表示,要坚持把程序完善研究作为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的重要内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问题既是社会关切的焦点,也是司法改革的重点。近年来,我国通过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逐步构建起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司法制度。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平衡保护与惩戒,如何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如何构建跨部门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协同机制等,这些问题亟待学界进一步深化研究。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强调,2024年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启动40周年。40年来,我们从教育、挽救到双向保护的理念核心,从单一司法手段到多元社会治理的转型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之路。未来,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的司法治理应做到:第一,保护未成年人始终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基本。未成年人保护是衡量文明进步的标准。第二,坚持宽容但不纵容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但保护绝非纵容,更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无原则姑息。第三,数字赋能是各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点的全新路径。对此,开发了少年审判帮教提示预警、侵害未成年人从业禁止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协作等一系列应用产品,以数字司法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

  我国积累的经验和理论具有独特价值

  在《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发布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与贾宇、万春、敬大力、郭为禄、叶青等共同为新书揭幕。

  徐建介绍,华政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从犯罪对策学转向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领域探索,从建立研究所到成立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又经司法部批准建立全国唯一的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并探索形成了初步的学科体系,填补了理论研究的空白。扎根中国司法实践40年所取得的众多成就,都被详尽记录在书中,其中凝聚着几代人的心血和数以万计一线探索者的努力。谈及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研究,他说,中国在这方面积累的经验和理论具有独特价值,是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所不具备的,且实践效果显著。他期望让全世界了解中国特色与中国贡献,并鼓励在座同志和一代代年轻人,为国家乃至国际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在总结发言时说,徐建教授的新书是在记录当代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徐建教授的学术人生和个人贡献,更是讲好中国故事、中国犯罪治理故事和经验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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