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4周年。当前,上海正值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三个月禁渔期(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连日来,嘉定公安分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平安志愿者对辖区水域(河道、湖泊)、农贸水产市场、餐馆酒店和社区单位等区域,持续开展治安巡航、打击非法捕捞等禁渔系列联合执法,从源头至终端保持全链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高压态势,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参与,进一步增强市民禁渔意识,共同推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内河水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