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隔夜酒后开车上路,结果在小区内撞上其他车辆,后经鉴定司机为醉驾。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施某拘役1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3月的一个晚上,施某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来到朋友家吃饭,其间,喝了约半斤白酒和2瓶啤酒,吃完觉得不尽兴,便步行前往附近的烧烤店吃夜宵,又喝了2瓶啤酒。次日凌晨2点,施某骑电动自行车回到家中睡觉,早晨6点半左右,驾驶小汽车沿小区内部道路出发上班,途中弯腰去捡不慎掉落在车里的手机时,方向盘打歪,车子撞上小区内一辆停放在露天车位上的轿车。
被撞车主听到异响后下楼查看,发现自己轿车的前侧保险盖被撞了下来,引擎盖也被撞了一个洞,随即报警。民警在对施某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其有酒后反应,于是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49mg/100ml,后民警带施某到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32mg/100ml。
崇明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崇明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施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有的人把“酒驾”“醉驾”单纯理解为饮酒、喝醉后立马开车,有的人以为自己酒量不错,喝多了睡一觉就肯定没事了,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只看含量。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即使喝完酒后过了一夜,也仍可能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从而构成“酒驾”或“醉驾”。
检察官提醒大家正视“隔夜酒”的危害,不要心存侥幸,如果第二天需要开车,前一天晚上应避免饮酒,在不确定是否已经真正酒醒的情况下,切勿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