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男子表面上对同事的各种需求“有求必应”,实际上,他只是巧舌如簧趁机骗钱……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奉贤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6月,刘先生所在的公司新进了一位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员工小张。7月,刘先生在闲聊中无意透露,自己正愁如何买到某明星演唱会门票。小张表示自己曾是某票务平台的员工,有内部渠道,1680元就能搞定。刘先生便直接转账,委托小张订票。不久后,小张却以“内购需要双数”“帮忙的前同事怕被查倒卖”等理由让刘先生补款,并承诺事后退款。几经折腾,刘先生以几乎原价3倍的价格拿到一张票,但小张的退款承诺却一直未兑现。
8月初,同事陆先生准备预订一场9月的演唱会门票并策划求婚,也找小张帮忙。二人约定以2560元的价格购买2张票。然而没过几天,小张声称为便于做账需要交押金,于是陆先生又转账3500元。之后,陆先生就开始筹备求婚事宜并催促买票,小张却总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8月下旬,陆先生都没有拿到票,小张本人也在8月底悄无声息地办理了离职。
2024年8月底,陆先生等人报警,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到案。
据张某供述,他曾在多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业务涉及票务代理、跨境电商等。入职后,为了打造有钱人的人设,他的吃穿用度一直保持“高水准”,每月的工资根本不够用,遂起歪心。每次听到同事有购票需求,他都“碰巧”有资源,谎称有能力“帮忙”,趁机骗取钱财。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所谓的内部渠道,刘先生的票是他从网上找“黄牛”购买的,自己还倒贴了800元,后为平账编造了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经查,2024年6月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以代购演唱会门票、豪车租赁押金、代购相机等为由,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2万余元。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诈骗罪,且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