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讲述

当了五天船长涉嫌走私犯罪 力辩“误上贼船”最终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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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述”版由申房所、盈科所冠名推出

  □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谢向英

  由于原来的船长临时家中有事,我的当事人赵大宝(化名)被找去开船。然而,直到船出了海他才得知,原先被告知的目的地是假的。此时,“误上贼船”的他骑虎难下,稀里糊涂地参与了走私犯罪……

  临时顶替的船长

  赵大宝的妻子找到我委托辩护时,对于涉及的案情知之甚少。她只告诉我赵大宝是一名海员,常年在外跑海。一周前有人说有船要出海缺个船长,紧急把他叫了去,后来得知赵大宝被抓了,涉嫌的是走私犯罪。

  办好委托手续,我就赶到看守所会见赵大宝。他话不多,基本上我问的问题,他都只是给了很简单的回答。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会见,我大致了解了案件的情况。

  一星期前,有个船中介打电话给赵大宝,说有一艘船的船长老婆突然遭遇车祸,他赶回家去了。现在这艘船要出海,需要一个船长顶上,问他是否愿意。

  谈妥酬劳之后,赵大宝便同意了。接下来,赵大宝就和船东张某进行了联系,辗转赶到了船上。

  我问赵大宝:“当时说了去哪里没有?”

  赵大宝说:“说了目的地,没有说要去外海。开了半个多小时后,管事的给了我一个坐标,我一看不对,这是往外海走。”赵大宝回忆到这里的时候,显得非常懊恼。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还开呢?”

  “船开到了大海上,我也不是说下船就能下来呀!我要求给船东打电话确认,管事也同意了。船东说没问题,我当然也有所怀疑,但是船东说给我加点酬劳,于是我就同意了。”

  我问他:“给你加点钱,你就同意帮忙走私了?”

  赵大宝摇摇头说:“一开始真不知道是走私,但是后来做的事情就越来越不对了。我按照管事要求,断开了船上的自动识别系统,后来管事还让大副、二副遮挡了船名。另外,我们也没有如实记录航海日志。”

  “你们装的是什么货?”

  “一开始跟我说去运玉米,后来船被查,我才知道运的是松子和中药材。”

  涉及多个罪名

  随着后续的阅卷,我发现案情比我从赵大宝那里听到的更加复杂,毕竟他确实是临时被找去帮忙开船的,对于很多情况并不知晓。

  看了案件材料后,我发现涉嫌走私的货物有十几种,除了红松种子之外,还包括多种中药材。我隐约感到,其中有些还可能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

  刑法里的走私犯罪按照走私货物的不同,还细分为不同罪名,比如走私枪支弹药罪、走私毒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这些特殊罪名的量刑要比走私普通货物罪更重。如果走私的物品中包含了不同种类的物品,触犯了不同的刑法条文,那就要按照数罪并罚处理。

  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赵大宝,他显然有些震惊:“我当时以为去载的是玉米啊!”

  “你有没有开箱检查?”

  “没有,他们装货时,我回房间休息了。装货、验货都是管事的事情,跟我没关系。”

  “你们在船上讨论过装了什么吗?”

  “上船后我问过管事,他跟我说是玉米,我们也就没讨论了。”

  量刑建议“不公平”

  过了一段时间,相关的鉴定都有了说法,走私普通货物涉及260多万元的税款,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有三种,按照相关规定,刑期是10年以上。

  好消息是,由于船东提交了相关证据,船公司并不是以违法犯罪为目的成立的公司,船公司也与货主签署了相关合同,因此检方认定了单位犯罪,而船长等人员都是船公司雇佣的,因此可以认定为单位的一般责任人员,量刑都可以大幅度往下降。

  “那量刑大概是多少呢?”赵大宝听到这个消息也很高兴。

  “大概争取到3至4年,具体多少还是要法院来判?”

  “大副、二副呢?”

  “他们是2.6至3.6年。”

  赵大宝一阵沉默,随后又问了一句:“那管事的呢?”

  “目前也是建议量刑3至4年。”

  “那我不同意,我怎么也得比管事的低。”赵大宝脱口而出。

  刑事案件,特别是共同犯罪案件,经常会出现这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现象,这也是我在会见之前就预料到的。

  “其他的我不要求,但我的量刑肯定要比管事低,我在船上都是听他安排的,我不能比他重啊!”赵大宝执拗地辩解。

  “这一点在认罪认罚的时候你可以强调,当然你也可以不认罪认罚,那我们就到法院再去争取。”

  获刑3年不上诉

  果然,虽然我反复和检察官争取,但对于量刑建议检方不肯再调低了,因此赵大宝拒绝认罪认罚。

  案件一送到法院,我就跟承办法官电话沟通了案件情况。

  “首先,赵大宝虽然是船长,但是他上船才5天,上了‘贼船’后才发现被骗了,他的主观恶性是很小的。其次,赵大宝虽然是‘船长’,但那只是因为他有‘船长证’,在船上其实大副、二副跟他是三班倒开船的。船上的指令,比如断开船上的自动识别系统、遮挡船名等等,都是在管事或者货主的要求下进行的,并不是船长指挥的。最后,赵大宝对于走私了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内容是不清楚的,他虽然在后一阶段应当知道是走私,但始终以为涉及的货物是玉米。尽管法律规定以走私具体的货物认定,但也规定如有证据证明确实被骗的,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希望法院能够从轻……”

  经过我们同检察院和法院的反复沟通,检察官的态度终于有了松动:“如果赵大宝当庭认罪认罚,我们会将对他的量刑建议调整为3至3.6年,也就是比原先下调半年,这样就跟管事拉开了。”

  再次会见赵大宝时,我告诉他量刑建议下调的情况,他马上表示接受:“这样才公平!”

  开庭当天,我在法庭上指出:“赵大宝只当了5天的船长,一分钱没拿到,还垫付了2000多元路费。尽管这个案件涉嫌两个罪名,涉案的关税数额也属于特别巨大。但是我们想想,这个船长是不是真的有点冤,或者有点倒霉……”

  经过一整天的开庭,法院很快作出了判决:赵大宝被判有期徒刑3年,管事的被判3年9个月,大副、二副都是2年9个月。

  赵大宝表示认可一审判决,不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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