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蔡静仪 蔡新纪
本报讯 目前,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正处于禁渔期,然而有人因为一时贪嘴,铤而走险,偷偷在禁渔期非法电鱼。近日,金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禁渔期非法电捕鱼案件。
近日凌晨,金山公安分局兴塔派出所巡逻队员在金山区枫泾镇兴桂路附近巡逻时,发现路旁一条河道内有人正在利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鱼。巡逻人员隐蔽接近时,两名嫌疑人察觉到了异样,迅速跳河逃跑,现场遗落作案工具及违法捕捞渔获物。兴塔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追捕行动,于当日下午在兴塔地区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并会同枫泾派出所,在朱泾地区抓获另一名嫌疑人曾某。
经查,陈某、曾某交代,两人为饱口腹之欲,萌生了电捕鱼的念头。曾某提供电瓶、逆变器、网兜等作案工具,两人相约至兴坊路曹黎路北100米处一条河道实施电捕鱼。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