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徐杰瑛
本报讯 员工发现公司管理漏洞,利用身为提货员的职务便利,在货品出库时偷偷夹带,还联合其他员工帮助销赃,获利13万余元。近日,经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殷某等3人因职务侵占罪分别获刑。
该食品公司主营红肠、盐焗鸡等熟食产品,殷某是该公司的成品提货员,主要负责按照门店需求准备相应货物,后交由司机送货至各销售门店。
工作期间,殷某发现公司熟食产品出库流程存在管理漏洞,在出库时额外捎带超出订单数量的货品也很难被发现。
观察一段时间后,殷某发现同为提货员的袁某因额外承担其他工作,所以与其搭档的司机李某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计”,2023年3月,殷某找到袁某和李某许以重利,三人达成一致,约定合作倒卖公司货品。
其后,殷某会在每次提货出库时,利用职务便利偷偷夹带熟食产品交由李某进行销赃,而本应确认出库数量的袁某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两人大开方便之门。
直到去年2月,公司在对装卸货物开展检查时,偶然发现李某装卸的货物与实际送货清单上的数据不符,三人的不法行径这才浮出水面。截至案发,三人借着职务便利“组团”盗取转卖公司货物,销赃获利共计13万余元。
今年3月,经由金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