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昨天上午,杨浦区人民法院召开涉互联网商事、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对2020年至2024年审理的涉互联网商事和知识产权合同案件进行梳理。记者会上获悉,五年来,该院涉互联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收案473件,结案487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收案58件,审结60件。
白皮书显示,从收案数量来看,2020年受理涉互联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31件,2024年增长至155件;2020年受理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9件,2024年增长至20件。法院认为,两类案件的增加反映出涉互联网商事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的活跃度和法律风险逐步提升。
“涉互联网商事合同案件的纠纷类型中,营销推广合同纠纷占比最大,达到62.58%,另有平台入驻合同纠纷、电商代运营合同纠纷等类型。从结案方式来看,调撤率较高,共计332件,判决结案84件。”据杨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厅长李凌云介绍道,商事案件主体包括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也包括网店经营者、主播等,“不同的角色地位对应的法律关系不同,对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的控制力也不同。”
而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案件的纠纷类型则高度集中于内容创作与技术开发。“58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案件中,委托创作合同纠纷18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17件,二者占比超60%,另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商标使用合同纠纷等。”该院知产审判庭厅长徐芳芳说道。
记者了解到,在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对于履约成果是否符合合同需求、付款条件是否达成的诉辩对抗较为激烈。“这一现象是由于对于履约成果的主观表述往往代替了客观标准,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应确定可量化、可验证、可视化的标准。”徐芳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