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黄丹 李远航
本报讯 近日,随着一份加盖公章的确认函从上海海事法院发出,长三角地区海事诉讼服务一体化协作迎来新的突破——上海海事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首次实现跨区域概括性授权机制互认,为香港企业参加诉讼解忧提速。
去年,上海海事法院与南京、宁波、武汉海事法院,共同搭建长三角海事诉讼服务一体化协作平台,创新推出涵盖境外诉讼主体概括性授权、司法扣押船舶委托看管机构、外国法查明共享等协作机制。境外企业只需在任意一家协作法院完成公证认证材料的备案,即可在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一证通办”。
此次,该香港公司因在宁波海事法院存在诉讼需要,通过协作平台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出具概括性授权材料确认函。经核实,该公司提交的材料涵盖了两地法院。对此,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庭当即启动快速通道,为企业省去重复公证认证、跨境寄送等环节。该项机制的运用直接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超万元,缩短材料准备周期近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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