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法治试验田”上 “小案”结出“硕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联合发布案例

陈颖婷

本文字数:3079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相关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从一辆跨省垃圾车的追查到一场深夜河道的围剿;从一张罚单的“减法”到一家小厂的“生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每个案例都在破解一个治理难题,形成一项制度创新。一体化不是文件摞文件,而是让老百姓和企业看得见、摸得着。

  日前,示范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江苏吴江举行。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联合发布9个典型案例,涵盖建筑垃圾跨省偷倒、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企业废气超标排放等民生热点问题。这些案例以“小案件”折射“大治理”,生动诠释了长三角如何以法治一体化打破行政壁垒,为全国区域协同治理书写“示范答卷”。

  跨省追查“消失的建筑垃圾”

  500米“双向执法圈”终结交界地“三不管”乱象

  2024年6月5日清晨,苏州吴江区黎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老张在省际交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货车停靠在路边。车厢篷布下隐约露出碎砖块和木料,司机正蹲在车旁抽烟,神色慌张。老张上前询问,司机支支吾吾:“这是从上海运来的建筑垃圾,准备送去回收站……”但无法出示任何运输许可。老张敏锐地察觉到异常,立即拍照取证,并通过“示范区执法协作平台”将线索同步至上海青浦区金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青浦金泽镇执法队接到消息后,迅速调取涉事车辆轨迹。监控显示,该车前一晚从青浦某工地驶出,沿途绕过多个检查点,最终停靠在吴江黎里。两地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直奔工地。工地负责人起初矢口否认,直到执法人员搬出监控录像和垃圾成分检测报告——砖块中的水泥标号与工地采购记录完全一致。铁证面前,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为节省成本,公司绕过正规收运渠道,私下联系无资质物流公司处理垃圾。

  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浦城管部门对涉事企业罚款1万元,并将处罚结果实时反馈吴江。案件从线索发现到闭环处理仅用48小时。

  这一案件的突破,源于示范区首创的《毗邻区域共同管辖执法协议》。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城管部门在省际交界500米范围内实行“双向执法覆盖”,执法人员可跨域调查、共享线索、联合办案。过去,违法者常利用管辖权模糊在交界地带“打游击”——青浦的垃圾车开到吴江卸货,吴江的摊贩到青浦占道经营,双方执法部门因权限问题只能“干瞪眼”。如今,“谁发现谁介入”的机制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5万元“减法”背后的温度

  三省协商:从“罚单争议”到“心服口服”

  2024年5月9日,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的VOCs走航监测车在工业园区巡查时,警报声突然响起。车载屏幕显示,某企业厂区上空二甲苯浓度超标1.8倍。执法人员直奔企业喷漆车间,发现废气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活性炭滤芯半年没换了,风机也时好时坏。”车间主任承认。

  按《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企业面临25万元罚款。但在听证会上,企业代表表示本次违法行为非企业主观故意,且积极整改,复测已达标,并愿意主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我们认罚,但25万元对小微企业是生死线……”企业负责人声音哽咽。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启动长三角裁量会商机制,与吴江、嘉善生态环境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围绕企业整改态度、赔偿履行情况激烈讨论。“既要惩戒违法,也要给主动纠错留空间。”最终,依据新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罚款降至20万元。“这个罚单我们心服口服!”企业负责人感慨。

  “执法不是一罚了之,而是推动企业真正绿色转型。”这一案例是长三角首个适用区域性裁量规则的案件。2024年,沪苏浙皖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将“主动整改”“积极赔偿”等13项情节纳入量化标准,明确减免幅度。近年来,青浦区司法局会同吴江、嘉善两地加强协作,共同推动示范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行先试。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有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的协议机制有27项。2022年,三地制定出台《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指导意见》《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对执法协作配合、异地调查、责任承担等基本规则及开展联合执法的实施措施、会商制度予以确立。2023年,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挖掘具有执法实践借鉴价值的执法案例,推动区域执法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场深夜“生态保卫战”

  智能监测:19个“水上电子哨兵”织密天网

  2023年3月28日凌晨,浙江嘉善县西塘镇北窑头河道旁,一艘载重400吨的运输船悄然靠岸。船上人员启动机械臂,将散发着刺鼻气味的淤泥倾倒入河。淤泥溅起的水花还未平息,河道两岸突然警灯闪烁——嘉善县综合执法局与公安部门早已布控多时。

  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船舱内剩余淤泥检测显示重金属超标。船主王某交代,淤泥来自青浦某工地,他受雇于一个从事跨省倾倒的专业团伙。“承诺每吨给80元,比正规处理多赚一倍……”

  案件并未止步于现场查处。嘉善公安侦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分散在青浦、吴江等地,形成“接单——运输——倾倒”黑色产业链。3月30日,嘉善向青浦、吴江发出协查请求。三地公安、环保、交通部门组成专案组,启用“水网睿控系统”追踪涉案船舶轨迹,锁定嫌疑人藏身地。

  48小时后,抓捕行动同步展开:青浦警方在某物流园区内控制住团伙头目陈某,查获记账本和通讯设备;吴江执法人员在码头截获正准备出逃的两艘运泥船;嘉善则对下游受污染河道启动紧急清淤。最终,21人被行政拘留,6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起诉。

  这场战役的背后,是示范区为破解跨省倾倒难题打造的“水网睿控系统”。该系统在青浦太浦河、吴江元荡湖、嘉善红旗塘等19处重点水域布设智能感知终端,实时监测船舶载重、航速、排污行为。一旦发现异常,平台自动向三地执法部门推送预警。“过去抓倾倒要靠群众举报,现在‘电子哨兵’连夜间作案都能锁定。”嘉善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说。

  该案还推动示范区构建起“水陆空”立体监管体系:水上智能浮标监测排污,陆上执法车巡逻取证,空中无人机巡航扫盲区。三地还签署《固体废物跨区域联防联控协议》,建立证据互认、联合办案、生态赔偿衔接机制。

  8人小厂的“生死罚单”

  裁量协商实现“自由”和“规范”的有机统一

  2023年2月2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执法人员老周例行巡查时,发现某工业园区角落新增了一排厂房。推开铁门,7名工人正在操作印刷机。企业负责人解释:“我们接了个急单,想着先投产再补手续……”

  调查显示,这家微型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投产,按《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罚1.1万元。企业负责人红了眼眶,“厂子才动工几天,这笔罚款实在有点肉疼。”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没有立即开罚单,而是启动示范区裁量协商机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三地司法局、三地生态环境局召开视频研讨会,专题研讨商定处理意见。青浦区司法局指出,涉案企业从业人数仅8人,属于微型企业、主观恶意低。吴江区司法局则认可该企业认错态度,已主动补办环评手续。三地达成一致,认可嘉善生态环境分局适用《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处罚。最终,嘉善生态环境局从轻作出罚款882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是沪苏浙共同商定、分别发文的自由裁量基准,三地共同执行。《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是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是对自由裁量基准的补充。在生态环境领域,三地实行的这种“在共同的裁量基准上有细微区分”的裁量方式,既能保证裁量尺度在大的框架内保持基本一致,又保留各地执法实际所必须的自由裁量范围,实现了自由裁量中“自由”和“规范”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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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法治试验田”上 “小案”结出“硕果” 陈颖婷2025-04-30 2 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