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施行 政协委员呼吁:

借东风 上海应加快地方立法!

胡蝶飞

本文字数:1289

  □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国家层面已经立法,但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上海民营企业家与民营企业对民营经济促进的措施诉求也存在差异。”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委员、浦东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陈贵呼吁,上海应借国家立法的东风,加快进行《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立法,高质量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出海与返航发展的桥头堡。

  在上海市政协委员陈贵看来,民营经济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2024年,上海民营经济创造了全市近三成的工业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超三成的GDP增加值、近四成的税收,贡献了四分之三的新增就业,80%的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是民营企业,民营经营主体占比超九成。亟需进一步通过地方立法,完善法治保障路径,助力上海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针对具体立法内容,陈贵委员建议,《条例》应确立合法权益保护理念,确保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是《条例》首要核心。这对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增强民营经济预期具有重要意义。“民营经济领域的合法权益法治保护,不仅需要关注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还要关注涉企业家的人格及人身权益,结合两者权益的特性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措施。”陈贵委员表示,应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路径。

  陈贵委员同时建议,《条例》的促进举措应确保经济竞争中性原则,让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得到平等对待。“立法还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把对‘新官不理旧账’等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行为的责任追究纳入法治轨道。”

  在陈贵委员看来,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也是上海地方立法关键。“民营经济在五个中心建设所配套法律、会计、咨询、经纪等现代服务业、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需要通过立法加以鼓励、支持及引导。”

  随着中国发展日益成熟,越来越多企业寻求出海发展。上海应加快建设能集聚、能服务、能带动、能支撑、能保障民营经济出海和返航的桥头堡。“建议上海立法中,强化对‘走出去’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供给。”陈贵委员表示,为企业提供“投资贸易双向对接、市场信息、企业培训、商事法律、海外响应、金融及专业服务对接、重大活动支持和政企桥梁”的服务保障。

  此外,陈贵委员还建议,通过《条例》支持服务业特别是专业服务业和制造业服务业成为新经济创新迭代支撑源泉,避免内卷式恶性竞争以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上海市应当通过立法鼓励和促进行业发展,而非通过内卷式螺旋式降价造成行业性萎缩。”

  “建议升级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民营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畅通政企互动沟通渠道,准确把握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之间的差异,采取精细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陈贵委员同时建议,通过建立机制,加强民营企业问题诉求的梳理分析和协调解决,做好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及诉求办理结果跟踪督导,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借东风 上海应加快地方立法! 胡蝶飞2025-05-07 2 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