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平安

不需对方同意即可定位?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王葳然

本文字数:631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为清理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广告市场乱象,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互联网媒介广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昨日公布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据介绍,上海苍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阔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为推广“守护家人”“雷达闪速定位”等手机定位APP,在网络平台发布含有“不需要对方同意定位,不被对方察觉”等内容的广告。经查,涉案APP的定位功能须双方均下载使用并同意定位后方可实现,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涉案两个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秋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系餐饮企业,当事人为推销菜品,在其经营场所摆放广告牌,宣称相关产品为“长江鲜刀鱼”“长江四鲜”等。经查,当事人所售刀鱼系从太仓浏河镇某水产行购进,实际为海刀鱼,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上海芬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在电商平台自营网店销售产品“香遇沙龙香秋风与桂沙龙香水”,并在产品广告页面宣称瓶盖是“高级定制18K金”。经核查,该产品瓶盖实际材料为锌合金,不含贵金属成分,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平安 A04不需对方同意即可定位? 王葳然2025-05-07 2 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