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徐杰瑛
近日,经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申请,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一名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小怡(化名)撑起法治“保护伞”。同时,依托金山检察院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共签的检地协作机制,检察官受聘为小怡所在街镇的“特约网格员”,持续动态跟踪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
今年3月,金山检察院金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接到属地一所学校报告线索,未成年女孩小怡疑似遭遇了家庭暴力。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到学校查看情况,陪同小怡和学校老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固定笔录、伤势照片及视频等证据,同时将该线索移送至区妇联等单位。
年仅9岁的女孩,身上却发现多处伤痕,小怡到底遭遇了什么?在和相关部门共同走访调查后,检察官了解到,小怡的母亲李某在和丈夫离婚后便独自抚养女儿小怡,但李某情绪管理较差,曾多次在辅导小怡作业时,以掌掴、脚踹、撕咬、拍打等方式对小怡实施家庭暴力。
小怡经常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如何依法有效维护小怡的人身安全?
考虑到小怡作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检察官与区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听取了小怡和其外婆的意见,最终确定由区妇联帮助受害人小怡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后,金山检察院也作出了支持小怡、区妇联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决定。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为更好凝聚合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金山检察院与妇联、公安机关、教育局等多部门沟通协作,就解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以及未来长远发展等问题,启动多元救助帮扶机制。该区检察院检察官也作为“特约网格员”持续关注小怡是否继续遭受侵害,并在履职中做好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引导居委会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