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陈姝楠
本报讯 “今天是《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第一天,也是我们恋爱九周年的纪念日,所以选了这个日子来领证。”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首日上午九点,虹口区婚姻登记中心甜爱路分中心,一对来自安徽阜阳的00后新人难掩心中的喜悦。记者昨日获悉,“全国通办”首日,上海全市17个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婚姻登记1673对;其中,“全国通办”462对,占全市登记总量的27.6%,惠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当事人。
按照新规,只要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无论户籍是否在上海,都可以在上海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窗口登记。新人持身份证原件就可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婚姻登记这一高频公共服务真正‘随人走’,当事人不用再‘为爱奔波’。”
根据《条例》,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婚姻登记通办,办理对象面向全体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居民。不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纳入全国通办,涉外婚姻登记也一并通办;不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纳入,补领补办业务种类也都纳入通办。
今年5月1日起,涉外婚姻登记在上海全面铺开。“不管住在哪里,都可以办理结婚证,真是太方便了!”在登记中心,一名日本籍先生和一名广东籍女士喜结连理。他们告诉记者:“按照原来的规定,涉外婚姻需要在广东登记,且需要复杂的手续和文件。”
为迎接这场“甜蜜大考”,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做足准备,提前增派人手,放足预约名额,引导没有预约到的当事人有序排队办理。当天婚姻登记现场平稳有序,让前来办事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全国通办”带来的便利。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芳芳律师表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举措,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民众需求的积极行动。全国通办打破了户籍限制,《条例》明确,要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此,桂芳芳表示:“法规需要明确规定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桂芳芳认为,为确保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需要统一业务流程和标准。“建议民政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等,避免出现各地标准不一的情况。”
“‘全国通办’还需要注意增加配套服务与观念引导。”桂芳芳表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方面的作用,这有助于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让婚姻登记从“办手续”转向“护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