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患病女子借钱给他人却从未收到还款

青浦检察院办理一起涉精神残疾人权益保护案

陈姝楠

本文字数:784

  □  见习记者  陈姝楠

  本报讯  正值民法典宣传月,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件涉精神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以法治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起权益“保护伞”。

  王女士于2021年借款10万元给他人,但多年过去,借款人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来还下落不明。由于王女士患有精神疾病,随着年龄渐长,生活逐渐陷入困境。王女士住所地社区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王女士的情况,但无力帮助其维权,便协助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青浦检察院收到申请后,经研判,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即于当日立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立案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王女士又系精神残疾,在证据收集、诉讼能力等方面存在困难,被告身份信息不明,导致案件面临不予立案的风险。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检察官根据当事人申请,协助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走访人口办、派出所等,顺利确定被告人员信息,有效化解立案难题,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王女士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代理或者由监护人授权居委会代为诉讼,但王女士的亲属拒绝代理王女士提起诉讼,导致其财产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青浦检察院联合社区居委会多次联络协调,但沟通无果。检察机关与法院、社区居委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最终决定由居委会作为王女士的临时监护人代为诉讼,解决了监护人缺位的问题。

  青浦检察院通过协助收集证据、协助撰写起诉状、协助申请诉讼费减免、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提供多元法律支持,青浦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支持申请人的诉求,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青浦检察院协助王女士申请执行,并获得执行款2万余元,缓解了王女士的生活困境。同时,检察机关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针对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未及时作出报告财产令、未实际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促推执行活动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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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6患病女子借钱给他人却从未收到还款 陈姝楠2025-05-20 2 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