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和格字
本报讯 “就这么点路,挤挤就到了!”“超几个人也没事。”核定载客6人的车辆,实际却搭载了11名乘客,达到100%超员。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今年3月份,王某在邻居的介绍下,答应将李某等5人送至本区一地点参加丧宴,结束后再接回来,往返车费160元。当日一早,王某按约驾车将李某等5人送至指定地点。晚上,王某又依约到丧宴处接人,却发现乘车人员从原先的5人增加到11人。
原来,新增加的6名乘客早上乘坐车辆的司机因喝酒开不了车,便商量跟随李某等5人一起搭乘王某的车子。王某的车核定载客6人,如果全部载上,就达到100%超员了。王某明知如此,仍将11名乘客全部载上出发了。途中遇到民警设卡检查,超员驾驶就此暴露。经查,王某驾驶的车辆是非营运车辆,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12人,载客超过额定成员100%以上。
崇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15天,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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