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黄浦区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建立统一检查事项库,探索“无感监测”试点以及“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
《方案》明确,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中认领行政检查事项,以此为依据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并严格按照市级部门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行政检查。未经市级备案的检查事项不得开展行政检查。
《方案》提出,要建立统一检查对象库,依托全市统一的检查对象库,归集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以及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等监管信息。要探索“无感监测”试点,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市级执法部门对“无感监测”对象清单的工作要求。除上级部署之外,对纳入清单的企业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只做触发式现场检查。
《方案》还要求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力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合并一次进行。不同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原则上应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强综合统筹,推进跨部门联合开展有计划行政检查。
此外还要探索“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强化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评价模型并迭代升级,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高评级企业适当降低检查频次,对低评级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动态调整检查对象评级,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