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非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状况。
在增加融资供给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为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若干措施”明确,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此外,在提高融资效率方面,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若干措施”要求,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制定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