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地铁上乱扔果壳被劝阻还打官司

法院:驳回全部诉请

王葳然

本文字数:927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男子陶某因饥饿难耐在地铁上吃起了花生,却将花生壳随意丢弃在车厢内,此时另外一名乘客白某上前制止这一行为,两人产生争执。随后,陶某称遭到白某殴打,将白某诉上法庭。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作出判决。

  2022年11月某日,陶某在乘坐轨交2号线时感到饿了,便在车厢内食用随身携带的花生。据陶某诉称,此时白某突然跑过来,殴打了其头部和背部,并摔打陶某手机。陶某认为,白某实施的殴打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诉至法院。

  庭审中,白某辩称,自己并未实施殴打行为。“如果我殴打了陶某,那么在报警后,警察不会将我放走。”白某辩称,事情的起因在于陶某在地铁上饮食并随地乱扔垃圾,其进行劝阻。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查明,当天,陶某在轨交2号线的座椅上食用花生,并将果壳扔在车厢地面及座椅上。白某上前劝阻,双方发生争吵。在列车即将到站东昌路站时,白某拉住陶某的领口处,试图将其拉出车厢,但陶某拒绝下车。随后,双方又在车厢内产生争执。

  其间,陶某拿手机拍摄,白某制止时手机掉落在地面。双方因此互相推搡,直至在陆家嘴站下车。随即,白某报警处理。根据民警询问笔录显示,陶某称白某“用拳头在我胸口打了一拳”、“屏幕裂开了,现在开不了机了”,白某则承认抢过陶某的手机,但否认殴打陶某。

  几天后,民警查看了陶某手机,经充电后陶某手机可以正常开机并能正常使用;次日,警方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以该案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

  庭审中,陶某提供了上海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第一次治疗项目为静脉输液,注射了维生素C、维生素B6、葡萄糖、氯化钠、莫替丁;而第二次是急诊检查,无法体现检查项目。两次就诊支出医疗费158.88元。

  陶某称因白某对自己的殴打,休息了一个半月,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误工损失。对于其它损失,亦未提供任何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事发时监控视频,仅能看出白某拉拽陶某衣领及双方互相推搡,未发现白某存在殴打陶某的行为。陶某提交的就医凭证系时隔多日后产生,难以证明与本案存在直接关联。陶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手机发生了实际的损坏,更未举证证明白某损害了其人格权利。据此,陶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陶某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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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6地铁上乱扔果壳被劝阻还打官司 王葳然2025-06-11 2 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