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药物为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长期滥用会造成成瘾性,并对身体造成伤害。近年来,这些药品被不法分子冠以“安眠药”“保健品”等名义贩卖。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00后”的陈某自上初中后,因父母感情不合,变得愈发自卑。上大学后,他被医院确诊为双向情感障碍,需要一直服用劳拉西泮等药物。2022年6月,陈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世界500强公司工作,但半年后,他便辞职在家待业。由于自己平时会定期去医院开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药物,陈某便想通过转手倒卖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来赚取差价。
于是,陈某在国外某网站上发布广告,声称有“安眠药”出售,果然吸引了一些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找他购买。从陈某这里购买药品的人大多存在滥用药品的情况,医院为他们开出的药品剂量无法满足其瘾癖,便通过非法渠道私下购买。
到案后,陈某交代了犯罪经过,他在明知酒石酸唑吡坦、佐匹克隆、劳拉西泮、氯硝西泮系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精神疾病史,在精神卫生中心或医院配药后不自己服用,而是继续转售,共计贩卖药品40余次,非法获利7000余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明知酒石酸唑吡坦、佐匹克隆等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仍贩卖给多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贩卖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