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本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文龙受邀至宝山区建筑业监管中心,为各街镇小型工程专管员及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
“小型工程开工前没有进行建设备案,高空作业时未绑防护安全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等,这些行为你们见过吗?”在培训开始时,王文龙指出建筑施工领域常见的突出问题,并就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中可能遇到的事故风险及法律风险进行解读,提醒企业负责人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培训结束后,王文龙还向各参训单位发放《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告知书》,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