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在日常经营中,一些企业或个人会采取虚构交易或者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开支或逃避税收。一些不法分子就看中了这一商机,通过购买软件私自伪造发票,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出售给这些企业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提起公诉。
去年4月,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一案中发现,张某某是职业票贩,他介绍缺少进项、需要开票的企业、个体户等至职业虚开团伙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赚取介绍费。同时,他还通过自己控制的8家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他9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这些发票经过鉴定大部分为虚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检察官的讯问下,张某某交代这些虚假发票是通过微信从他人处购得。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据此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幕后开具虚假发票的是方某某和李某夫妇二人,他们伪造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出售给30余人,包括张某某在内的企业负责人、个体户和职业票贩。为此,宝山区检察院对方某某、李某等32人提出追诉。
方某某和李某到案后交代了犯罪事实。据悉,夫妇二人原在老家工厂打工,家里经济条件一般,2011年他们来到上海打工,起初帮老家做开发票生意的老乡发名片介绍客户,做中间人赚点小钱贴补家用。到了2020年,二人觉得发名片介绍客户只能赚小钱,不如利用自己积累的客户资源卖发票。于是,方某某从网友处购买了一个开假发票的软件,便和妻子李某回到老家,在没有经营公司的情况下,开始非法制造并对外出售假发票。他们收取票面金额的0.5%至1%不等作为开票费,或按张数收费。截至案发,方某某和李某通过上述方式开具假发票共获利1000余万元。
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方某某和李某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国家税收管理秩序造成的严重后果,李某还主动交代了用赃款在老家购买了房产。
为进一步挽回国家税款损失,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有多人从方某某二人处购买这些假发票用于企业抵扣税款,目前,已查证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近亿元。同时,公安机关也查实了李某所述的房产信息。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对方某某、李某二人提起公诉。考虑到二人有3名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本案中李某属于从犯,并主动退赃,法院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在作出刑事判决后将李某涉案房产及查扣的赃款200万元交付执行。
对于追诉到案的其他部分涉案人员,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说法>>>
发票是税务机关核查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非法制造的假发票常被用于偷逃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国家财政税收减少,更使得税务机关难以通过票面信息追踪真实交易,加剧了税收征管难度,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司法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