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平安

72小时急扣急放外轮

长三角海事执行联盟破解异地扣押难题

王葳然/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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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黄丹

  本报讯“我们这艘船的船期很紧张,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高效!”近日,上海海事法院仅用72小时成功执结一起涉及越南籍散货船“TRANG AN 05”轮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此前,因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托“航运链全要素智能分析系统”对船舶动态的实时精准追踪,执行人员获悉被执行人所属的“TRANG AN 05”轮即将从境外驶入靠泊江苏扬州港码头,立即启动预案精准布控,并于6月12日在扬州港成功将该轮依法扣押。

  此次扣船执行中,涉案船舶在扬州港靠泊时间短,同时扬州港未设锚地,扣押后若滞留码头将产生高额费用并影响港口运营。为妥善应对,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依据《长三角海事法院执行联盟战略协作备忘录》,立即协调南京海事法院提供协助。南京海事法院派出两名执行干警全程参与本次扣船行动,协助协调扬州边检、海事等相关部门,保障了扣船执行程序的高效顺畅衔接。

  执行现场,上海海事法院执行人员使用中、英双语向船长详细阐明法律依据和案件情况,并制作了规范的中英文双语笔录,充分保障了外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程序权利。

  此外,执行人员在扬州港完成扣押法律程序后,协调船只移泊至邻近的镇江锚地,避免了高额靠泊费用,也确保了扬州港码头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上海海事法院表示,此次执行协作彰显了长三角海事法院执行联盟的机制优势,通过跨区域紧密协作,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协同,有效克服了异地执行的困难,提升了长三角区域海事执行的联动效能,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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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平安 A0372小时急扣急放外轮 王葳然/黄丹2025-06-23 2 2025年06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