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社区矫正如何接住“高墙”内外的人?

《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 专家建议: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陈姝楠

本文字数:2380

杨明正在和社工陈雯交流 见习记者 陈姝楠 摄

杨明送给社工一面锦旗,感谢社工对他的帮助

  □  见习记者  陈姝楠

  “我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去影响其他人,不想颓废下去!”江湾镇安置帮教人员杨明(化名)眼神坚毅地望向与他对接的社工陈雯。这是6月23日下午发生在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一幕。

  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矫正法》实施至今的效果如何?实施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之际,记者就此对安置帮教人员、社工以及专家展开采访。

  从“高墙”到社会

  一名刑释人员的重生之路

  “十多年的牢狱生活,现在回到家,一切都要慢慢适应……”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江湾镇街道综治中心,跟随着安置帮教人员杨明和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虹口社工站、江湾镇街道司法社工陈雯,探访“特殊群体”回归社会的温暖故事。

  一进门,“你若倾心、我必倾听”八个醒目的字体映入眼帘,杨明熟练地推开门,找到座位坐下。“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和陈老师联系了。”杨明告诉记者,11年前,他开公司经营贸易物流工作,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后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入狱11年。2024年9月刑满释放时,自己面临家庭关系断裂、职业技能滞后、经济环境剧变的重重困境。

  “这些困境并非是社区矫正工作者能独自解决的,我们以社区矫正机构为核心,街道办、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家庭等多元主体迅速形成合力,为杨明量身打造‘社会支持计划’,从而打破了他与社会隔离的‘孤岛状态’。”陈雯说,在今年1月份首次上门访问后,他们便保持着一定频率的定期帮扶。

  “今年4月份起,我开始着手自己的创业公司,与此同时,社工也时不时为我讲解营商环境的现状以及解读相关政策。”杨明欣喜地表示,目前公司已经接到了首单生意,正逐渐步入正轨。

  谈及对未来的规划,杨明告诉记者:“等公司运营到一定规模后,条件允许的话,我会把岗位提供给那些和自己有相似经历的人。”重获新生的杨明,主动投身社会帮扶事业。他以志愿者身份加入社区矫正帮扶队伍,参与社区普法宣传,以亲身经历鼓励迷茫的刑满释放人员,分享“重生心得”。

  “我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去影响其他人,不想颓废下去!”在杨明从“迷茫刑释人员”到“社会建设参与者”的蜕变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社工、亲友、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编织了一张无形的支持网,为他铺就了回归社会的坚实道路。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人性化规范管理

  一名社工眼里的矫正工作20年变迁

  “《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正式实施以来,为基层矫正工作带来重大改变。”作为第一批社区矫正社工,中级社工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凉城社工点点长朱晓雷从2005年起就加入到社区矫正队伍中,不知不觉中,已经工作了长达20年。

  “从开始社区矫正工作处在探索阶段,到现在的逐渐步入正轨,每一步都在摸索中规范的。”朱晓雷感慨,“这种感觉就像是摸着石头过河。”

  朱晓雷说,变化是方方面面的,“比如以前规定的公益劳动,如今全部改成灵活时间的‘公益活动’;以前的教育管制模式,现在也更多变为了心理疏导。”此外,还有《社区矫正法》中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标准,“现在的规定就更加灵活与人性化了。”朱晓雷总结道。

  记者获悉,为了给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上海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重点对象、重要对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本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矫正小组工作规范(试行)》《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职业规范(试行)》《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本市社区矫正App定位监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二十余个规范性文件。

  同时,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官网获悉,上海目前有22个社区矫正中心,分布在全市16个区,是社区矫正的主要执法场所,此外还有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两家全国5A级社会组织参与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近年来年均矫正社区矫正对象1.4万人以上,帮教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万人以上。

  从人才队伍建设到社会支持

  专家建议:需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

  “尽管《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已经取得成效,但落地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彭辉认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不足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之一。

  “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要求高,需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但目前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矛盾,专业人才短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彭辉补充道。他建议,在《社区矫正法》中增加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培训机制、职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外,彭辉认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彭辉指出,社区矫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但目前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仍然较低,社会支持体系尚未完善,难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和顺利回归。

  因此,彭辉表示:“建议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明确其参与的方式、途径和权利义务,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加丰富、有效的教育帮扶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彭辉建议应细化《社区矫正法》矫正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制定更加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规范和标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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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社区矫正如何接住“高墙”内外的人? 陈姝楠2025-06-25 2 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