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要推动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制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意见》提出,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意见》提出,要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推进水利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以数字孪生流域为重点,系统谋划推进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健全江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要推动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制度,推动修改水法、防洪法,健全蓄滞洪区管理、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资源调度、重要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规定。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意见》提出,要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河湖。完善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数智化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河湖库清漂。加强沿河湖矿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水环境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在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方面,《意见》还提出,要依法纵深推进清理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严禁侵占破坏河湖库。科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强化生态水量调度与监管。恢复河流连通性,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此外还要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强化大江大河入海河口管理,划定河口治导线,确保入海流路通畅。加强河口及三角洲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三角洲生态用水和入海水量,有效应对咸潮入侵,维护河口生态、行洪、供水、排涝、纳潮、通航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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