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剧焦

看《蛮好的人生》聊聊保险那些事儿

本文字数:2723

  近期,电视剧《蛮好的人生》热播。该剧以保险销售人员胡曼黎的成长为主线,聚焦老百姓关注的养老、疾病、家庭风险等民生问题,引发人们对保险的关注,剧情跌宕起伏,更蕴含颇多保险法律知识。

  代投保险有效吗?隐瞒病史如何认定?代签保单有哪些法律风险?让我们一起回顾《蛮好的人生》,聊聊保险那些事儿。

  场景一

  剧中胡曼黎为老客户魏总父亲代为购买意外险并连续数年代为支付保费,恰逢魏总父亲意外骨折,这份保险派上用场。看似完美维护客户关系的销售案例,实则暗藏风险。

  ●  法官释法

  作为保险代理人的胡曼黎忽视了保险利益。意外险属人身保险,此类保险的投保人在投保时需对被保险人存在保险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需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是具有保险利益的。若投保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则其保险合同效力存疑,如果未经过被保险人本人同意或追认,该保险合同无效,若被保险人本人对保险合同予以追认,则该保险合同有效,可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予以理赔。

  剧中,胡曼黎作为投保人与魏总父亲之间不存在保险利益,需经魏总父亲同意或追认,该保险合同才有效。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场景二

  剧中胡曼黎被同事举报协助投保人曹玲骗保。曹玲在投保前已确诊乳腺癌,因儿子身患自闭症缺钱治疗,向胡曼黎恳求帮忙隐瞒病情投保,胡曼黎出于同情帮助曹玲完成了投保手续。之后同事拿出曹玲自认隐瞒病史的录音证据,胡曼黎也因此被开除。

  ●  法官释法

  投保人带病投保可被拒赔,协助的保险代理人也会被追责。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公司的健康询问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故意隐瞒甚至可不退还保险费。

  剧中投保人曹玲故意隐瞒乳腺癌病史投保,即属于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其理赔申请可拒赔且不退还保险费。如实告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对投保人保险权益的保障,投保过程的录音录像存证,也能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增设“防火墙”。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场景三

  剧中丁二叔家以为重疾险是大额医疗费报销,为省钱不顾胡曼黎“医疗险和重疾险互为补充”的意见,坚持只买重疾险,自以为买了保险就足够了,以致心脏病就医后因未达重疾赔付条件被拒赔,只能自费20万元手术费。

  ●  法官释法

  这段剧情涉及的保险误区值得深思。重疾险和医疗险分属于不同险种,所覆盖的保险范围并不一致,且重疾险保险范围对疾病程度多有限制,重疾险赔付通常需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实施约定的某种手术,才能如约赔付,并非单纯报销医药费,也不是所有疾病都能赔付。

  剧中丁二叔所做的手术可能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疾病程度标准,故而被拒赔。因此,保险消费者在选择险种时可结合自身需求和保险范围综合判断。此外,无论购买何种保险,都必须关注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避免自身对保险责任认知与合同约定的不匹配。

  场景四

  剧中胡曼黎因7年前急于促成客户马勇的投连险保单,代其抄写了保单里的风险告知内容并签名,后马勇投资亏损,以保险告知非本人签名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巨额赔付,保险公司担责后向保险代理人胡曼黎追责,为此胡曼黎深陷巨额债务,甚至卖房还债。

  ●  法官释法

  保险代理人以保险公司名义展业,法律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对外担责后可依据与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合同向有过错的代理人追偿。伪造签名、代为勾选健康告知事项、代为誊抄风险告知、虚假宣传等是保险代理人展业中常见的不规范现象,保险代理人面临着罚款、吊销执照、保险公司追偿甚至是刑事责任。保险消费者和代理人对待投保流程和文件签署都应持谨慎态度,详细阅读文件条款内容后再进行签名投保,代理人更应严守底线、规范展业行为,切莫急于出单而因小失大,落实投保过程的录音录像存证,切实保障流程合法合规。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来源:静安法院微信公号)

  《蛮好的人生》导演:汪  俊

  编剧:费慧君  李晓亮

  主演:孙  俪  董子健  胡杏儿

  高  鑫  陈  瑶  徐崴罗

  剧情简介:

  39岁的保险从业人员胡曼黎在以为自己即将迎接人生巅峰之时,却同时失去了婚姻和工作。竞争对手暗中作梗,胡曼黎惨遭公司开除,而始作俑者竟是28岁的薛晓舟。胡曼黎在与薛晓舟几番交手后,他们逐渐从误解到相互认同,胡曼黎决定不计前嫌和薛晓舟联手合作,从头再来。薛晓舟成长为保险业界不容小觑的金牌销冠,胡曼黎也决定回归自己的事业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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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剧焦 B07看《蛮好的人生》聊聊保险那些事儿 2025-06-27 2 2025年06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