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谢向英
作为卖方签订甲醇供货合同后,甲醇的市场价格却猛涨,继续供货会产生亏损,公司资金链断裂又无法向买方还款,公司负责人就这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遭到羁押,面临10年刑期……
亏本生意没法做
半年前,何磊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我接手案件时,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案情其实不复杂:何磊对李达说自己可以从国外拿到低价甲醇,双方签署了一份买卖5000吨甲醇的协议,合同约定三个月履行完毕。
在李达支付了所有费用后,何磊只交付了800吨甲醇,后续4200吨一直没有交付,涉及近700万元。李达报案称何磊合同诈骗,当地警方将何磊刑事拘留。
何磊的朋友赵欣找到我,希望我为何磊辩护。
“何磊为什么后续没有按照合同交货?”我关注案件的核心问题。
“因为当时国外甲醇价格涨得太厉害了,如果买回来交付就会亏钱,买一单亏一单。”赵欣回答。
“那么交付800吨的货物是哪里来的?”我看到案件材料里写着何磊已经交付了部分货物。
“哎,那都是在国内买到的,虽然国内供货价格也比合同价高一点,但是比从国外购买便宜,算是少亏一点。”赵欣叹了一口气。
我觉得这个亏本的合作模式非常奇怪,便问道:“何磊以前做过这种业务吗?”
“做过的,所以这一次真是判断失误,没想到签署合同后,甲醇价格涨得这么离谱,他真的不是诈骗。”
我初步判断这起案件有辩护的空间,更关键的是,赵欣带来一个好消息,他和何磊共同的朋友愿意按照涉案金额垫钱,替何磊把钱先还了。
第二天去会见何磊时,我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坚持自己没诈骗
出现在我面前的何磊是一个看起来挺机灵的小伙子,他告诉我,检察官问他是否愿意认罪认罚,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诈骗”:“我正儿八经是要履行这个合同的呀,如果不想履行,我也没必要从国内调货,后来真的是价格差太多,所以我就没再调货。”
“那你把货款退还给人家啊!”
“当时公司经营困难,货款来了之后,我就投入到工厂建设和其他项目的运营里,以及给员工发工资等等,本来想公司后续项目进来,可以盘活资金,没想到一下子资金链断了。但我并没有跑路,我还跟报案的李总一起找了投资人,看能不能找人接手我的公司,但一直没谈妥……”
会见完何磊,我又去见了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我认为何磊无罪的观点。检察官对我说:“这个案子的被害人报了案,金额那么大,何磊又没钱给,你说怎么可能无罪?”
于是我从还钱的角度入手,问检察官:“如果何磊的家人朋友能够筹钱还给李达呢?”
检察官表示:“刑事案子也不是退了钱就一定无罪,但如果能退的话,当然会好一点……”
经过和检察官的沟通,我了解了他们的态度,并表示会在筹钱还款和取得被告人谅解方面再做努力。
随后,我又和何磊的朋友赵欣见了面,让他抓紧落实还款问题。
赵欣告诉我,何磊的一位朋友愿意替他还钱,主要是希望何磊能够出来帮他管理另一家公司。基于这个前提,他需要确定垫钱还款后何磊能够出来。
“这个还要跟被害人沟通好,他要愿意出具谅解书。”我告诉赵欣。
几天沟通下来,李达同意出具谅解书,何磊也表态如果能够出来,愿意为朋友管理公司。
接下来,问题的关键又回到了检察院的态度上。
检方不认可无罪
再次会见何磊并告知进展后,我又和检察官见了面,表示现在被害人李达同意出具谅解书,何磊也通过朋友好不容易找到资金打算还给李达,但是人家愿意出这笔钱的原因也很清楚,如果何磊被判刑,他显然不会愿意掏出这笔钱。
“按照目前合同诈骗罪的定性和涉案金额,何磊面临10年以上刑期,显然,别人不会愿意为一个将坐10年牢的人买单。”我把这些进展也都告知了检察官。
但检察官表示,如果还款并取得被告人谅解,对何磊可以从宽处理。
临走的时候,我交给检察官一份将近20页的法律意见书,希望检察官能够重视我们的无罪意见。
然而一星期后,检察官告诉我,他们还是决定按照合同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是10年,如果还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则可以从宽。
我只能无奈地回复:“我们打算做无罪辩护。”
宣判后重获自由
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我又跟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当我提出之前何磊有还款意向的时候,她感到很诧异,询问为什么没有推进。我对此做了解释,法官表示她需要再去了解情况。
但直到开庭,法官都没有明确表态。
开庭当天,我发表了辩护意见:首先,何磊在交易之前不存在诈骗故意。他做过甲醇业务,也有国外的进货渠道。双方签署了合同,约定了价格,如果一开始就有诈骗的故意,他不会有相关联络和交货动作。
其次,何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国外货物价格变高了,是否就转变为诈骗了呢?这显然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如果他要诈骗,就不会亏本从国内调货,只是他没有等到甲醇价格回归正常。从现有证据来看,何磊的所有支出都用在公司日常经营上,没有挪用、占有、挥霍等行为。
最后,我强调何磊愿意筹钱还款,这更加说明他没有诈骗的故意。被害人李达也愿意出具谅解书并撤回对何磊的指控,他也不认为是诈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什么还要判处何磊合同诈骗罪,让他去坐10年牢呢?”
开庭一周后,法官联系我要求落实还款和谅解书的事,而我也说明了何磊及其朋友的顾虑。法官表示,会让检察院变更罪名起诉,因为何磊经营甲醇的资质存在问题,因此检察院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起诉,而不是“合同诈骗罪”。
何磊得知这一情况,立马表示了同意。
随后,我为愿意替何磊垫钱还款的朋友起草了相关协议,以打消他的顾虑,并落实了还款和被害人谅解。
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磊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10天,被羁押满1年的何磊重获自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