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竟超100公里

3人被判有期徒刑2年,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

陈姝楠/胡玮

本文字数:1168

  □  见习记者  陈姝楠  通讯员  胡玮

  本报讯  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集超标电池生产、电动自行车改装于一体的案件,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对3名被告提起公诉,同时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虹口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黄某某2020年在苏州开始做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生意。他从广东东莞一带进购全新或者二手的电池电芯,根据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通过串联、焊接等工序进行改造组装,达到电压、电容量等要求后,再贴上自制的合格证、PICC(人保)标志及电池型号标签,一批“全新”的超标电池就诞生了。

  黄某某的店里还有4名正式员工和一些临时工参与拆卸安装,但是都不具备专业资质,黄某某自认为比较专业,对员工开展了简单的培训就让他们上岗了。

  2020年11月,黄某某结识了身在上海的陈某某。由于自身通勤需要,陈某某从黄某某处买了一次电池,使用后感觉质量还不错,灵机一动,向黄某某提出合作,自己做上海地区的代理经销商,黄某某一口答应下来。

  但是又遇到了新的问题,电池寄到上海,谁安装,在哪里安装呢?2021年3月,陈某某认识了修车的庄某,庄某在上海有自己的维修店,又有技术,两人一拍即合。

  就这样,超标电池生产和改装业务顺利“接头”。陈某某在微信等平台负责接单,将客户需求派单至黄某某处,黄某某将生产好的超标电池通过物流发到庄某的维修店,再由庄某负责安装到电动自行车上,完成交付。

  三人前后共合作改装电动自行车11辆,每辆的改装金额从1万到10万元不等。经上海市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检测,这11辆车的尺寸规格、电池电压及最高行驶速度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全部为伪劣产品。

  “改装过的这些电动自行车随时可能发生自燃等危险情况,而且经鉴定最高时速可以超过100公里每小时,最低也有50公里每小时。不法分子为牟利罔顾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检察官表示。

  检察官结合专家学者意见与实务办案规范严格定罪量刑,排除个人装饰等不会对车体、车速等标准造成影响的改装金额,精准锁定电动自行车中涉及电池规格、车辆速度的相关部件,最终改装金额认定为25万余元。

  去年12月,虹口检察院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近日,虹口法院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2年,分别并处罚金10万元。

  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认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大幅增加了车辆因短路等引发自燃、因车速及自重加大导致失控等情况发生的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今年1月22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4月7日,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虹口检察院与三名被告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三人连带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52100元,同时在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发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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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竟超100公里 陈姝楠/胡玮2025-07-08 2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