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6起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案件当事人采取惩戒措施,共拘留被执行人4名,实现1起案件全额执行完毕,1起案件达成分期付款执行和解协议的良好效果,这也是继6月整治违反限消令行动后,上海二中院开展的又一次夏季专项执行行动。
2023年9月,蒋某通过抵押房产的方式向徐某借款120万元,期限6个月。后因蒋某未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到期后也未按约返还借款本金,徐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蒋某依然未履行支付义务,徐某向法院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15日,上海二中院立案受理并向蒋某居住地送达了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但蒋某依然置若罔闻。
7月9日下午,上海二中院执行法官通过精准布控,找到被执行人蒋某,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经一夜的反省,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以分期付款方式偿付债务,并与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另一起案件中,张某2023年8月因偷逃关税被海关行政处罚,但逾期未履行处罚义务。2024年6月,上海二中院作出裁定,向张某追缴等值价款的剩余款项112万余元,但张某依然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张某既不履行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近日,上海二中院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张某写下具结悔过书,深刻认识到拒不申报财产的违法性,并表示将如实申报财产,想尽一切办法筹钱缴纳执行款。
上海二中院表示,财产报告制度对于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诚信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下一步,上海二中院将持续加大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惩戒力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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