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巡回审判点开展一起涉税行政案件的巡回审判工作,科创中心部分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
据悉,该案是一起因居民换购住房申请退税而引发的税务行政诉讼。原告在出售旧房、购买新房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出售旧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经审查认为,原告出售的旧房登记在其一人名下,但所购买的新房登记在原告妻子一人名下,原告不是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不符合退税条件,遂作出不予退税决定。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但在实践中,不少居民并不熟悉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导致申请退税不成。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同时引导被告税务机关逐项拆解退税条件、针对原告异议予以详细说明,原告正确理解、完全接受后当庭申请撤回起诉,涉税行政争议得以解决。
庭审后,上铁法院以案普法,解析涉税法律知识,并现场解答了科创中心部分企业代表在依法纳税方面的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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