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在跨境电商时代,有的卖家以为商品远销海外,就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带有知名品牌标识的商品。但商标权的保护并不因商品出口而自动失效,侵权的法律风险同样存在。近期,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例。
小张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做眼镜生意,为了规避平台监管,他将商品信息伪装成“钢笔套装”,实则发货的是“贴牌眼镜”,并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
经查,小张在国内仓库囤积的假冒名牌眼镜待售货值达几十万元,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持续出口。小张最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品牌持有人还将其告上法庭请求经济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标的功能是区分商品来源,卖假货哪怕卖给外国人,也破坏了商标的辨识作用。“货物在出境运输过程中,国内相关人员也可能接触到,造成混淆;同时,还存在回流风险,卖到境外的假货可能又通过电商渠道回流国内,或者国人出国旅游或商务时遇到这些假货,也会误认来源。”法官表示。最终,法院认定小张构成商标权侵权,应赔偿品牌方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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