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 帮忙到异地跑腿买彩票,还约定在公厕交接?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协助洗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去年12月底,彩票店的王老板收到李某的好友申请,提出要购买5万元彩票,需要王老板提供银行卡以便转账。王老板同意了。次日,李某又追购了9万元的彩票。很快,李某取走彩票,王老板以为事了了,没想到很快接到民警来电,原来,李某买彩票的钱款其实是诈骗案被害人的转账。今年1月,李某被抓获归案。李某交代,去年11月,他收到昵称为“风平浪静”的陌生好友申请,对方称在国外做金融,需要李某帮忙做点事,事成予以答谢。12月底,“风平浪静”联系李某,要李某当天到上海跑腿代买彩票,路费、住宿费都会报销,同时会给予千余元“好处费”,李某取到彩票后到指定的公共厕所与人交接,届时敲一下厕所门板,如传来咳嗽声,李某就把买到的彩票交给对方。
见对方的要求如此反常,李某已明白这钱款必定来路不正。但他心怀侥幸,认为自己并未参与实施诈骗,万一东窗事发只要把“好处费”退出即可。
近日,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缴在案的4700元,发还相应被害人;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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