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3亿转移境外

四名被告人被判刑

季张颖

本文字数:718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在长达十年间,以游艇会百万会员项目等虚假投资项目为名,通过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3亿余元,并将巨额资金转移至境外,造成7亿余元无法返还的严重后果。近日,经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吴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710万元,对薛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3年3月至2023年3月,李某某(在逃)作为一家主营酒吧、游艇俱乐部等业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以游艇会百万会员项目、内部保障性投资等名义,通过举办宣讲会、文艺活动、亲友介绍等方式对外宣传上述投资项目,承诺固定年化收益率及保本保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13亿余元(以下币种同)。李某某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资金至境外,用于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致使7亿余元无法返还。

  李某某配偶吴某某在该公司担任资金结算中心总监,参与公司宣讲会等投资宣传活动,向公司提供其本人及亲属的银行账户用于收取投资款,并参与资金调配;被告人薛某某系资金结算中心出纳经理,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并进行资金调配。二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13亿余元,造成损失7亿余元,并自2021年3月起使用大量银行账户收取投资款4200余万元供李某某调配使用。其间,被告人陈某、许某分别担任公司下属游艇俱乐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1亿余元、3100万元,未兑付7000余万元、300万元。

  近期,经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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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6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3亿转移境外 季张颖2025-08-13 2 2025年08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