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近日,长三角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法院以及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联合举办水生态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暨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会上,示范区三地检察院、法院共同会签《示范区环太浦河、淀山湖流域水生态司法协同保护联合实施意见》。
《意见》聚焦跨界水体保护加强司法协作,着力构建难点问题共解、重大案件联办、异地司法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社会治理同促、示范基地共建的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
活动现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益诉讼+碳交易”的创新机制运行下,企业的修复责任与绿色金融工具精准对接,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提供了“上海样本”。
会上,青浦区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共同签署《青浦区生态执法司法协同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协议》,旨在通过共建共治,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涉碳争议解决等领域加强合作,让司法保障与行政监管同频共振,为绿色低碳城市筑牢“生态屏障”。活动现场还发布了首批“零碳先锋生态文明示范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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