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投诉调查

封禁账户应有明确、具体、合法的适用条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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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建律师表示,购物属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是提出明确具体的条件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对方如果全部接受,就是承诺。一旦承诺,要约人就要受到要约条件的约束。超市将商品明码标价陈列,明确展示了商品的种类、价格等合同主要条款,这就是要约;顾客一旦采购就是承诺,超市有义务按此价格出售商品。这就是买卖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

  消费者注册了盒马APP账户,相当于得到了盒马的认可,允许消费者进店购物、下单。在该种情况下,盒马有义务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保障消费者实现购物意愿。如果由于盒马单方的原因导致消费者不能下单,在客观上等于拒绝了消费者,当然属于盒马违约。盒马有责任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尽快找到原因,排除妨碍,恢复客户账户的下单功能。

  是否存在对多次投诉或退款客户的某种“封禁”,尚无定论。但如果商家存在这种情形,肯定是不妥的。其一,在买卖商业活动中,必然存在因商品质量导致的退款请求或投诉,也必然存在利用退货机制牟利的不良买家。商业规则就是在这样的博弈中不断完善,商家也应接受、包容这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其二,判断买家的退货、质量投诉是否正常,不能简单地以次数多少或金额大小去判断。甚至在买卖关系中,商家不具有单方判定买家行为善恶的权利,其判定结果也不具有效力。也就是说,在该等情况下,商家无权依据自己的认识给买家贴标签、做分类,更无权对自认为行为不良的买家,采取账户封禁等拒绝下单的措施。

  其三,当购物APP系商家自己控制的购物平台时,商家更有义务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网购规则,慎重规制买家的某些恶意行为。封禁买家账户应有明确、具体、合法的适用条件;条件要公开,保障买家的知情权;当出现恶意的购物行为时,商家应通过有资质的商事速裁机构进行裁定。如的确属于恶意,再进行惩戒。

  总之,我们不仅仅看到账户封禁的现象,更要探究封禁背后的缘由。希望在倡导诚信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平台规则,加快建立商事争议速裁机制,既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保护商家免受恶意行为的侵害。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买卖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商业环境的健康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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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投诉调查 B08封禁账户应有明确、具体、合法的适用条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025-08-26 2 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