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记者获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六件,积极回应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据悉,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2024年一审审结的案件数是2021年的两倍。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
据悉,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2024年一审审结的案件数是2021年的两倍,而且,由于数据具有十分复杂的经济和法律特征,涉数据类案件类型新、审理难度大,裁判结果备受社会关注。
对此,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妥善处理涉及人格权、财产权等数据纠纷,遏制侵权行为;准确适用著作权法,对于构成汇编作品或者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依法予以有效保护;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综合考量被诉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是否损害竞争秩序、是否阻碍技术进步等要素,依法认定数据收集、获取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中的规则引领和政策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数据权益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
本批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涵括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和执行实施等领域,包括因爬取搬运网络平台数据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涉APP经营者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案件、涉“先享后付”功能服务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等。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将以本专题指导性案例发布为新的起点,加强涉数据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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