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由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识办法”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据悉,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造成虚假信息传播、破坏网络生态等问题。社会广泛呼吁加快专门立法、强化技术监管、压实平台责任。为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标识办法》。
《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同时,《标识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充分衔接。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相关材料可能涉及标识的技术细节,如水印算法、元数据格式、服务商编码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内容时快速识别内容来源,追踪到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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