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减少酒驾醉驾事故风险,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嘉北人民法庭联合开展酒驾行为巡回审判暨基层治理普法宣传活动,就两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两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方某醉酒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掉头挪车,却先撞上货车再冲岗亭,导致交通事故;另一被告人张某曾因饮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此次又因醉酒驾驶导致追尾事故。二人经认定均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请求对二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
为延伸审判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官们与人大代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居群众代表围绕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讨论。
“近六成涉案人员学历不高于初中,他们未从内心层面真正构建起社会责任认同。”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雯雯结合2025年上半年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情况,分析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特征及其社会成因。
“共同饮酒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嘉北人民法庭庭长张晓霞介绍了共同饮酒侵权案件同饮者担责的典型情形,归纳案件特点、解析责任认定标准与赔偿范围。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选取饮酒后驾驶的小切口,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巡回审判工作站开展案件审判、走访答疑,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结合做好工作,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治理,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嘉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军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