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烈士陵园里,一位名为谭忠余的烈士的墓碑静静地矗立着。这位上海宝山籍的隐蔽战线烈士在生前从事中央特科工作,牺牲在异乡的八十多年以来,老家的亲属们始终有一个未完成的心愿。
“检察官同志,我伯伯还能回家吗?”谭忠余烈士的侄子谭玉龙老人在初次见到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室检察官潘晓清时,如是问道。直到去年12月27日,谭玉龙老人在宝山区烈士陵园的英名墙上亲手抚摸着伯伯谭忠余的名字时,这位八旬老人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一段跨越时空的寻亲之旅如何画上句号?今天是烈士纪念日,日前,记者来到宝山检察院,揭开烈士归乡背后的故事。
隐蔽战线的年轻战士牺牲异乡
亲属希望“英雄回家”
这位宝山籍隐蔽战线烈士的故事还要从1906年讲起。
在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红色足迹 不朽丰碑 上海市宝山区党史资料汇编(1921-1949)》中,记者看到,谭忠余烈士于1906年出生在江苏省宝山县顾村乡(今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的一个农民家庭,15岁那年,谭忠余被介绍至四川北路上的新成米店当学徒,其间有一位思想进步的师傅华金根经常给他讲述革命故事。1927年3月,谭忠余参加了由中共在上海领导的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便调到中央特科行动科工作,成为特科前期主要的青年党员干部。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中国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出一支6人小组,计划穿越蒙古,到陕北苏区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谭忠余就担任该小组的领队。
“我们的武器是用于抗日打鬼子的,决不能送给你们这些不抗日光害群众的人。”资料记载,1936年3月,一行人在经过定边县时,遭遇国民党反动势力缴夺武器。后来在安边镇入狱期间,谭忠余没有屈服,还高呼口号,鼓励红军加紧攻城,同时表露了自己的身份。最终他和25名红军攻城战士被活埋,牺牲时仅30岁。
“谭忠余烈士牺牲时很年轻,他的夫人也已经过世,唯一的女儿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苏联学习了,后来在那边定居结婚生子。”潘晓清告诉记者,“我们多方辗转了解到,他的女儿在上世纪90年代时回过一次国,当时特地到宝山来寻根,除此之外没再回来过,跟亲属也没有联系。办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们也试图和他女儿取得联系,但是很遗憾没联系上。”
“谭忠余烈士的侄子谭玉龙也已经是80多岁高龄的老人了。他作为烈士亲属,代表家里人向我表达了‘希望能够把谭忠余的名字镌刻在宝山烈士陵园的英名墙上’这样一个心愿。”“益心为公”志愿者谭雪明说道。
“让英雄回家”这一心愿虽然朴素,但实际操作却遇到了困难。
缺少一纸证明
烈士身份认定成难题
“这个案子是我院碰到的首例,案件类型很新,不像以往较为常见的烈士名誉权保护案,或者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潘晓清说,“所以办案思路各方面都是不一样的,没有明确的抓手。”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该案在正式立案前,谭雪明本人也曾试图通过个人力量推进加刻烈士姓名这件事,“但谭老师告诉我,行政机关答复时,强调必须由近亲属向行政机关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
为此,记者经查询了解到,《革命烈士证明书》是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的纪念证书,载有革命烈士的简历及牺牲的情况。但证书的持有人应为革命烈士的直系亲属,取得顺序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若无上述直系亲属,则可能由烈士的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近亲属持有。
“《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确是证明革命烈士身份的重要文件,但是现有的条件不符合补办的要求。”检察官表示,“然而烈士身份的认定,不能只看证书,还是要基于对他的事迹的确认,毕竟证书也是根据事迹发放的,不能因为没有这个证书就不对烈士的事迹予以认定了。”
随后,宝山检察院就掌握的情况,立刻与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主管部门也比较认可我们的观点,也就是当下最重要的是确认烈士的事迹,所以磋商过程比较顺畅。”检察官说。
在没有过往经验可以参考的情况下,检察官先从烈士故居入手,寻找相关线索,但却没有收获,“首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去了顾村镇,想要了解那边的情况,但因为年代久远,故居已经拆迁,现在那里变成了一片绿地。”
随后,检察官又前往宝山区委党史研究室和宝山区档案局,试着调取谭忠余的事迹材料。“虽然查到了一些书籍资料,但他的出生信息、户籍信息等都无处查证。”检察官介绍,当时最急需做的是将烈士本人与事迹对应起来,“这样一来,案件的线索又断了。”
然而,就在经历了两次“碰壁”后,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
跨越千里的确认函助烈士“归乡”
革命精神80多年后在故土传扬
“除了这些事迹材料,我们还查阅了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主管的中华英烈网,在网站上的‘烈士英名录’栏目里,找到了谭忠余烈士的名字。但因为他是地下工作者,能查到的公开史料很少,也没有任何肖像照片。”虽然信息很少,但潘晓清注意到,网页下方写着谭忠余烈士信息管理单位是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随后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向对方正式发函,确认烈士的身份。”
不久后,确认身份的回函从陕西传来,这份跨越千里的确认函也意味着在牺牲89年后,谭忠余烈士的名字终于能够回归故乡。
“《革命烈士证明书》不应成为确认烈士身份的唯一要件,还是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解决身份认定问题。”检察官对记者说,“要找到案件难以推进的症结,看看是事实认定上有难点,还是仅仅是工作程序上走不通。如果是工作程序上的问题,我们可以优先把注意力集中到核心事实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谭忠余烈士的亲属为了纪念他还曾专程前往陕北。“虽然提出补刻名字申请的是烈士家属,但事实上,这种精神和事迹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把烈士的名字刻在他出生地的烈士陵园,也能够让他的事迹和精神在故土传承弘扬。”潘晓清表示。
去年12月27日,在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以谭忠余为首的十余位烈士的姓名补刻在了宝山区烈士陵园的英名墙上。当亲手抚摸着伯伯名字的那一刻,80多岁的谭玉龙老人多年的心愿终于实现,他激动地流下了泪水。
“最终能够办成这个案件还是很有成就感的。”检察官对记者说。
今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烈士褒扬条例》第57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展陈烈士遗物、史料,编纂烈士英名录,将烈士事迹载入地方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烈士史料研究工作。记者了解到,目前,谭忠余烈士的事迹已在宝山烈士纪念馆陈列。
延伸
“爱国主义教育的受众应该是每一位公民”
在采访中,检察官告诉记者,受到该案启发,自今年年初以来,宝山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检察工作,作为该院“宝卫戎光”“宝护公益”检察品牌的年度工作之一。
“红色基因需要传承和发扬,爱国主义教育的受众应该是每一位公民。”潘晓清说道,“希望通过这个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确保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能够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