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昨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共8件典型案例,集中呈现治理“乱检查”“乱罚款”实践成果,诠释行政执法监督在纠治执法乱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次专项行动严查主体资格,坚守依法行政底线。针对涉企检查中“主体不适格”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等行为。典型案例中,天津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对某街道办事处违反“严禁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规定的问题,以个案整改推动区域内行政检查主体和行为统一规范。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针对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的问题,明确执法辅助人员与正式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执法。
同时,针对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扰企”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联动、创新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检查从“分散随意”优化为“统筹高效”。其中,内蒙古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合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乱检查行为。
在纠治违法行为方面,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制度补漏”。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有力纠正错误的执法导向。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在责令纠正、暂扣涉事人员证件并移送纪委监委追责的同时,推动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
此外,针对“事实不清、重复处罚”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秉持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山东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问题,指导其根据具体事实依法适用不予处罚规定。吉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指导县林业局纠正重复罚款问题的同时,推动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壁垒,避免企业因部门协作漏洞而承担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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