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社区里的“开放麦”:聊聊养宠那些事

普陀区出台全市首份《养犬软法指引》

王葳然

本文字数:2621

律师向居民解读《养犬软法指引》的具体内容

爱宠志愿者张婷婷发言

  □  记者  王葳然

  不牵绳的宠物犬、未及时清理的粪便、夜半时分的吠叫……这些事常常成为社区矛盾的导火索,如何平衡“毛孩子”的自由与邻里间的和谐,成了当前社区治理所需要解决的难题。

  面对“硬法”管不到的细节,普陀区万里街道于近日出台了全市首份《养犬软法指引》(以下简称“软法指引”),这份“软法指引”更像是一份面向社区居民的“文明契约”,为居民指明在宠物友好社区内的合规养犬流程,以及养犬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这份“软法指引”能否让“铲屎官”与非养宠居民从对立走向理解,找到社区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又能否为宠物友好社区的管理提供可复制的样本?记者近日来到万里街道,参加一场开在社区里的“开放麦”,了解居民们的诉求与建议,以及“软法”所能发挥的力量。

  文明养犬需要边界感

  不应疏于对“毛孩子”的管教

  “我想跟大家讨论关于遛狗行为的问题。”近日,在万里街道举办的“文明养宠开放麦”活动中,愉景华庭社区爱宠志愿者朱顺健说道,“遛狗时,经常碰到的不文明行为就是不牵绳的问题。很多居民养的是小型犬,觉得不用牵绳,这个想法是不对的。之前也发生过没有牵绳的小型犬和牵着绳的大型犬打斗的事件,导致路过的老人受到惊吓摔倒,这是非常严重的后果。”

  在因宠物产生的矛盾纠纷中,很多非养宠居民认为,宠物主人不应疏于对“毛孩子”的管教。作为一名“铲屎官”,朱顺健表示,宠物狗需要活动的空间,不可能一直关在家里,但也不能放任不管。“我的想法是,我们社区或街道可以举办一些养犬知识课堂,请专业人士来分享如何安全遛狗,以及如何教育管控它们的日常行为,同时进行必要的普法,让宠物主人知道自己的责任边界。”

  “随着养宠家庭增多,不文明的养宠现象已经成了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这些看似是小事情,却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安全。”普陀公安分局万里派出所民警沈逸丰告诉记者,上个月,他为宠物出警就有四五次,包括流浪狗伤人、遛狗不牵狗绳等。“派出所以常态化巡查和教育劝导为主,在重点区域以及高峰时段,我们会加强巡逻,干预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同时,我们会联合城管、居委开展协同治理,督促养宠居民依法依规养宠。但仅靠处罚是不够的,更需要的是让社区居民都能形成共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

  “讲个题外话,我前一阵子去了徐汇西岸,那里现在可以说是‘遛宠天堂’,有大量的宠物猫、宠物狗以及来往人群,但是他们能和谐地相处在一起。”沈逸丰认为,这其中的一大原因是养宠人具有管教宠物的意识,“很多人把猫和狗当作自己的小孩,但是家长对小孩不仅要关爱,也要对他们有一定的教育。”

  文明养犬需要责任感

  不应将“毛孩子”随意遗弃

  “遗弃宠物的情况在我们小区里一直存在,现行的法律对遗弃宠物的行为还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作为爱宠志愿者,来自中环锦元社区的居民傅漪娜,一直参与社区流浪猫狗的治理。“为了控制流浪猫狗的数量,我们为近40只‘毛孩子’做了绝育,可是问题就来了,绝育了这么多,又领养了这么多,怎么还有那么多?”

  傅漪娜说,上个月,她所在的小区有一只猫连猫带笼被遗弃。“我们通过视频找到了遗弃者,但无法追究责任。”她无奈地说。遗弃宠物者有很多种理由,有时候是单纯的不喜欢了,有时候是情侣分手了,有时候是身体不适等等,“我们一直在为这一部分人买单,并且我也一直关注国家在遗弃宠物这方面法律的进展。湖南长沙在地方性法规中就有明确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2条第7项明确规定,“不得遗弃、虐待犬只”,对于违反该规定遗弃犬只的主人,公安机关可处罚1000元,并吊销养犬许可,五年内不予许可养犬。

  事实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了“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宠物是一个生命体,首先在观念方面,要强化生命教育理念,要在社区和学校教育中,强调负责任养宠的重要性,减少人们盲目或冲动养宠的行为。”志愿者张婷婷说,很多最终因“不喜欢”而将宠物遗弃的主人,在当初决定饲养时只是出于一时冲动。

  “如果因为特殊时期需要暂时与宠物分开,可以选择宠物店的寄养服务,或者送到收容所,而不是简单地遗弃;同时,我们也需要社区公约或“软法指引”,用更强的仪式感来约束居民的养宠行为。”记者看到,“软法指引”明确了养犬登记信息变更及注销的办事流程,以及犬只收容、认领、领养的办理流程。

  文明养犬需要全体居民参与

  让居民和“毛孩子”和谐相处

  记者了解到,“软法指引”第三部分“养犬法律责任注意事项”的第三条“行为规范类”明确指出:饲养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针对养犬问题本身的思考外,更多居民也进一步参与到了社区治理中。

  “社区治理离不开两个‘定’,一个叫法定,一个叫约定。”活动上,普陀区人大代表袁方举例道,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民法典》第1251条要求,饲养动物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但事实上,‘硬法’中的规定都是很原则性的,比如说‘干扰或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并没有明确量化的指标,这就需要居民们进行约定。”

  为此,市人大代表龚顺美也有同样的感受。“我举一个例子,上海没有明确规定双休日是否可以使用电钻或冲击钻这类发出剧烈噪音的工具,不过也留了一个口子,如果小区有规定的话可以从严执行。”

  作为一名居民区书记,龚顺美认为“约定”在社区治理中是管用、好用的,“至少志愿者和居委干部上门劝说时有一个依据,而且这个依据是大家投票决定的。我们上门敲门说这些话的时候,代表的是全体居民。”

  “什么样的吠叫算扰民,这也是居民向居委会反映的一个高频争议点。”龚顺美说,“比如,社区居民可以约定在晚上10点以后连续叫了5分钟还没停,这就叫扰民。这时,居民可以向物业或居委会反映,上门提醒主人必须要进行制止。”

  “‘软法指引’更加注重前端治理,让大家首先知道如何文明养犬。”普陀区司法局副局长章洁说。“实际上,关于养犬的规定分布在各个法规中,制定‘软法指引’不是脱离‘硬法’的规定,而是希望把涉及养犬以及居民在养犬时可能会忽略的条款都汇集在一起,让大家能够清晰地看到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当这些变成居民们的共识,才能让宠物友好社区变得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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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社区里的“开放麦”:聊聊养宠那些事 王葳然2025-10-17 2 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