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黄思哲
本报讯 前同事称交好处费就能帮忙托关系重办驾驶证,一次偶然的谈话让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王先生产生了侥幸心理。然而,向前同事转账3万余元后,事情并未解决,对方还失联了。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该案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10月,前同事姜某来到王先生的单位闲聊,其间王先生透露自己于2020年8月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姜某当即表示认识公安内部的朋友,能托关系帮忙在两个月内办理新的驾驶证,而不用按规定等到5年后。这需要收取5.7万元好处费,办不成可以全额退款。王先生表示,由于手头并不宽裕,自己当时并未立即答应。
“10月27日他直接发了当天的银行转账记录截图给我,说已经帮我垫付了用来打点及办证的钱,自己身无分文了,于是来找我要钱。”就这样,在姜某的多次催促下,2021年10月至11月,王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姜某共计5500元。11月10日,出于好意,好友王梦(化名)帮助手头紧张的王先生转账3万元给姜某。
两个月后,事情迟迟未得到解决。面对询问,姜某以各种借口推脱说驾驶证无法按期办出,于是两人向姜某要求退款。据王先生回忆,“12月29日,姜某通过微信转账退款给王梦5000元,后续欠款就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再之后就电话和微信都联系不上了。”王先生遂向警方报案。
今年7月3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10月,姜某得知同事王先生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为谋取不当利益,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其托关系在两个月内办理新的驾驶证,捏造了认识公安内部朋友的事实,以需要收取好处费为由,将0.01元的转账记录伪造成5.7万元,骗取被害人3.05万元,并用于日常花销。近日,经黄浦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