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网络博主利用网络平台,持续发布大量音视频内容侮辱、诽谤、谩骂米哈游以及《原神》《绝区零》游戏玩家,单个视频播放量最高达20多万次。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其赔偿米哈游11万元。被告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米哈游接到玩家举报称,网络博主“潇潇枫汐”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音视频,恶意侮辱、抹黑米哈游,辱骂《原神》《绝区零》游戏玩家,其中包含大量不实信息和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累计播放量超过200万次,其行为已远远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损害米哈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清朗网络环境。
米哈游向徐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账号持有人彭某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并公开致歉。法院立案后,彭某某拒不删除侵权音视频,且进一步扩大涉案内容传播范围。
今年7月,徐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彭某某持续发布大量侮辱、诽谤言论的行为,超出合理行使消费者批评权的范畴,构成对米哈游名誉权的侵权,判决其立即删除所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在相关平台显著位置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1万元。彭某某提起上诉,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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