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先生和妻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之内就经历了结婚和生子的双重喜悦。
然而三年后,邹先生意外发现妻子出轨。而对方不但承认了出轨,还坦诚孩子也不是邹先生亲生的……
□ 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遇到“省心”的女友
“三年多时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当她告诉我孩子不是我的,我真的感到天旋地转……”邹先生经人介绍找到我时,胡子拉碴、形容憔悴,这件事对他的打击的确是“肉眼可见”。
邹先生告诉我,他和妻子何女士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但第一次见面时,两人只是尴尬地吃了一顿饭,相互问了一下工作情况。邹先生对何女士印象一般,他觉得何女士估计也没有和他继续交往的意思。没想到,介绍人表示何女士对邹先生挺满意,愿意继续交往。于是,原本打算在微信上删了何女士的邹先生,开始和对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交往之初,何女士就表现得更为主动,“她一会儿说想看电影,一会儿说想打羽毛球”。而邹先生原本比较“宅”,在何女士的安排下倒也渐渐“动”了起来。听到有同事抱怨和女朋友约会不知道该干嘛,想想自己每次都“被安排”,他觉得这样自己倒也省心不少。
交往一段时间后,何女士又提出想去旅游。一如既往地,邹先生表示同意之后,何女士就做起了攻略和安排,邹先生只需要按照对方发来的链接订酒店和机票。
一年之内结婚生子
这次共同出游之后,两人的关系又进了一步,邹先生也开始认真考虑结婚的事。
“我跟她当时都是三十出头,家里听说我交往了一个女朋友,一直催我带回家看看。那次出游之后,我就带她去了家里,她给我父母买了不少礼品,我父母对她挺满意的。而我去她家时,礼物都是她替我准备好的。”
过了双方父母这关,邹先生原本打算慢慢筹备婚事,包括把之前空置的一处房子重新装修一下。但何女士又“雷厉风行”地看起了婚纱照,找起了办婚宴的酒店,还表示那处房子不需要装修。
邹先生表示,当时他还挺庆幸何女士对于婚房并不那么挑剔,却从来没有想过对方匆匆忙忙办婚事背后的“深意”……
在办了结婚登记,摆了婚宴之后,邹先生和妻子搬进了之前购置的婚房。没过多久,何女士告诉邹先生一个好消息:自己怀孕了!
还没从新婚的喜悦中缓过来,邹先生又迎来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经过十月怀胎,何女士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让邹先生和父母都非常高兴。邹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年之内自己就完成了从单身到结婚到为人父的“跳跃”。
签订协议解除婚姻
结婚有了孩子之后,陪伴孩子成了邹先生平淡生活中最感到开心的事,而家里的大小事基本都由妻子操持。
虽然性格大大咧咧,但是邹先生也渐渐觉察到妻子的一些异样。各种蛛丝马迹堆积起来,让邹先生心中的疑团越来越重。
“那天她出门忘记带手机,我试了几个她的常用密码解锁了手机。打开微信,出现好多条未读消息。翻看前面的聊天记录,我当时只是意识到她出轨了……”
没想到,邹先生拿着证据和妻子对质时,何女士不仅爽快地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还说孩子也不是邹先生的。“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对她说‘我们离婚吧,其他的我不想知道……’”
但邹先生想知道,何女士的行为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告诉邹先生,首先,他想要尽快离婚可以考虑协议或者诉讼。
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邹先生的妻子生下别人的孩子,却长期隐瞒实情,显然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他们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民法典》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邹先生无疑属于“无过错方”。
此外,邹先生的妻子虽然没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但仍有“其他重大过错”,邹先生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由于邹先生的房产是婚前购买的,离婚时也不涉及抚养权的争夺,因此主要是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时,由邹先生多分财产。同时,何女士还应当额外给与精神损害赔偿。
过了一段时间,邹先生告诉我他已经和何女士签订了协议办理了离婚。虽然自己在财产分割方面获得了弥补,但这事对他的打击仍然难以消除,他恐怕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从这次打击中走出来……
律师解析
欺诈性抚养应当作出赔偿
“欺诈性抚养”是指夫妻一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对方亲生子女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对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关于家庭道德规范的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
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既是道德共识,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在婚姻关系中,隐瞒子女血缘真相的行为,不仅会彻底摧毁夫妻之间的信任,同时也撕裂了家庭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欺诈性抚养关系中,无抚养义务的抚养人不仅遭受财产方面的损失,精神方面也遭受严重伤害,对此,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参考过错程度、抚养子女的年限、当事人收水平、本地经济收入水平及抚养人精神状态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欺诈性抚养的请求权基础,目前存在不同见解,多数观点认为欺诈性抚养属于侵权行为,受欺诈人可以侵权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
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重婚罪针对的是“婚”而不是“育”。这里的“婚”既包括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形。
因此,欺诈性抚养情形下,如果另一方同时还涉嫌重婚,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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