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硕洋 盛新然 郑迪文
2025年3月的一天,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盛新然收到一封有点“奇特”的来信。这是一起儿子阿航和失能母亲赵阿婆为原告,女儿阿婕为被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身为原、被告的姐弟两人,因为代理律师问题起了争议。
互不信任的姐弟
该案中,弟弟阿航主张以分割房产份额与账户存款的方式继承已故父亲的遗产。而姐姐阿婕则提出,她与弟弟同为母亲的监护人,应各自为母亲请一位律师,“以防弟弟如之前相关案件一般,侵吞老人财产”。诉讼伊始,双方就已经因为聘请律师之事陷入僵局。
“我们注意到老人的情况了,也理解你们的反应。如果原告代理律师有不符合老人权益的陈述,我们会听取你们的意见,也会记录在案。”收到信件后,盛新然拨通了阿婕代理律师的电话。
“那如果案子判了,我们对结果不满意,可以代表老人上诉吗?”
“是啊,这是个问题。”盛新然敏锐地意识到,案件最大的难点不是如何判决,而是如何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切实维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番调查,盛新然发现,姐弟俩都被指定为赵阿婆的监护人。阿航在父亲重症住院期间,存在转移两位老人财产的行为。父亲去世后,赵阿婆作为原告、阿婕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经审理,阿航被判决向赵阿婆返还钱款。目前,阿航有280余万元尚未偿还,已被申请执行。
探索权益代表制度
姐弟间极度不信任的情况下,如何化解这起纠纷?盛新然首先想到了抚养费提存监管机制——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等四方单位发挥“中间人”监管作用,以解决当事双方对孩子钱款收支取用担忧的一种机制。
“能否借鉴这一思路,把留给老人的钱进行提存监管?但是,请律师的事如何解决……”盛新然回忆起同事曾说起的一起案件,父母当孩子的诉讼代理人都不合适,法院最终邀请徐汇区妇联委派公益律师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
“未成年人可以请权益代表人,老年人一样可以呀!”盛新然将为赵阿婆邀请老年人权益代表人的方案告知阿婕和阿航,双方都表示认可。
做好相关释明工作后,盛新然立马给徐汇区妇联发函委托其为赵阿婆选派一名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参加诉讼。很快,徐汇区法院便收到回复,徐汇区妇联选派一位家事案件诉讼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作为该案的老年人权益代表人。
多方齐发力达成调解方案
如何找到化解矛盾和老人困境的支点?为此,盛新然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协调,明确双方诉求。
庭审中,老年人权益代表人站在老人的角度发表意见,认为赵阿婆已经长住养老院,在遗产分割中,应考虑尽量为老人保留一定流动资金以保障养老和就医。当事双方对于保护老年人权益这一观点也都表示认同。加之会讲沪语的人民调解员从中做沟通工作,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局面慢慢打开。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此外,基于阿航对执行案件尽快处理完毕的需求,盛新然联系执行法官到场,一并就执行案件后续事宜处理完毕。
今年5月,徐汇区法院携手徐汇区法学会共同发布《汇爱未来——权益代表制度工作指南》,建立独立权益代表机制弥补诉讼能力欠缺。该机制规范了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标准、履职程序及监督规则,规定了权益代表人适用范围和介入标准。目前,该机制已经运用在三起案件中,切实发挥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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