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云上彩虹’人民意见征集平台正式上线。”昨天上午,随着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徐世亮现场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组织的“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上海法院见闻”媒体记者一行现场见证了这一全过程、全方位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的平台的上线。
“作为上海法院系统唯一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长宁区法院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司法实践地,六年来围绕83部法律法规累计提出近1000条立法意见。”徐世亮向记者介绍。
长宁区法院的举措无疑是上海法院的缩影。近年来,上海法院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司法工作各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上海样板。
如何更好让“人民参与”?长宁区法院依托全市三级法院立法联络平台、院校合作平台、与虹桥街道联动平台。今年已参与12部立法意见征集活动,提出立法意见160条。比如,市人大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社会高度关注其中意定监护制度内容。“我们向立法机关提出充分发挥居村委见证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签署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我院专门召开意定监护实施制度专题论证会,相关建议最终在立法中得到体现。”徐世亮介绍。
“人民监督”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一环。长宁区法院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如,去年与区人大共同开展“代表推门听庭”活动,130名人大代表自主选择想要旁听的公开庭审,不亮身份、不打招呼直接参加庭审旁听,并在庭后提出各类意见建议42条。
围绕“群众治理”,长宁区法院以“家门口”的庭审,作为最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并联动相关部门促推城市治理。比如,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加装电梯、游泳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相关建议,与该区相关部门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关于加强游泳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意见》等,提升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基层治理的水平。
作为全市政法系统首个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所在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同步启用了代表委员会客厅,全方位反馈司法一线的社情民意,积极探索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联系点启用以来,上海一中院共报送社情民意信息52篇。”上海市一中院办公室主任骁克告诉记者。
如何才能更好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理念入法,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朱应平在发言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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