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喜杰顺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0月11日受理胡太芳工伤认定一案,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青浦人社受(2025)字第2910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青人社认补(2025)2910号《提供证据通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与本局联系并提供事故经过等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视作送达),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材料,本局将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33863793。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4日
第A05版: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