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男子爱上卧底“缉毒女警”?

一场“婚姻”背后竟全是骗局

季张颖/王君/王斯怡

本文字数:1420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君  王斯怡

  结识一位“卧底女警”,就此陷入爱河,步入“婚姻”后,种种迹象却透出反常:虽然“结婚”了却始终不见结婚证;妻子怀孕也不要丈夫陪伴产检;就连丈母娘去世,也拒绝自己前去吊唁……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冒充警察实施诈骗的案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杜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2017年,在崇明工作的庞某认识了当时女友的闺蜜杜某。当时,杜某虚构“警察”身份提醒庞某,其女友的年龄不真实。这一举动给庞某留下了“仗义”的好印象,二人加微信后未再产生其他联系。2022年6月,杜某突然主动与庞某联系,称自己其实是一名缉毒特警,前三年在边境执行卧底任务,经历了与毒贩的生死较量,也目睹了战友的牺牲,现在在陕西老家休养,并同步发送了自己身着迷彩服的照片,还以聊天记录受公安部监控为由拒绝深谈。实际上,此时的杜某刚因犯诈骗罪刑满释放。

  此后,杜某每日发信息对庞某嘘寒问暖,让有过失败婚姻的庞某逐渐依赖,陷入圈套,异地的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只是杜某常常以工作的特殊性为由失联,并要求庞某定期清空聊天记录,还编造“执行卧底任务,单位停发工资”“需要好车执行任务”等谎言,让庞某每月向其转账数千元,贷款买车。

  起初,庞某也不是没起过疑心。相处数月后,庞某提出结婚,杜某却以“需公安部考察通过才能结婚”为由拖延,庞某想前去与杜某见面,也被杜某“会影响结婚考察期”的说辞拒绝。就在庞某快失去耐心时,杜某谎称在中纪委工作的二哥已经帮二人办好结婚证,但需保存在公安部,还发布了一条仅庞某可见的“今天我结婚了”朋友圈,打消了庞某的顾虑。2024年,二人在崇明举办了婚礼,杜某又向庞某索要了首饰、结婚礼金等财物。不久,杜某将怀孕的消息告诉庞某,让庞某对她更加百依百顺。

  直到2025年初,杜某母亲去世,她却拒绝庞某前往陕西吊唁,庞某察觉不对劲后拨打110,这个遍布着疑点的骗局终于被揭穿。经查,杜某并非警察,相关身份、亲属、怀孕等信息均为虚构,同时还诈骗了其他异性,共骗取20余万元用于花销和还债。

  崇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杜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缉毒警察”这一特殊身份容易成为博取信任的工具,也因工作的特殊性具有较强的神秘感。若遇到自称“警察”“军人”等特殊身份的人搭讪,尤其是涉及借钱、资助、投资等经济往来时,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市民若需核实真假身份,可要求对方出示合法身份证明或工作证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注意着装装备,军警人员对服饰、装备有严格管理规定,若有随意携带枪支、军警装备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仅穿着迷彩服装无制式服装的情况,更要保持警惕。

  同时,要警惕异常行为:军警人员也享有合法结婚、领取证件的权利,不存在通过“内部渠道”办理证件的情况。军警人员有严格的财经纪律和采购程序,不会打着个人名义介绍工程项目等,更不会要求先行付款“通关系”或垫付资金。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行为,要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身份信息等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司法机关求助。

  假冒缉毒特警实施诈骗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根据司法解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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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男子爱上卧底“缉毒女警”? 季张颖/王君/王斯怡2025-11-18 2 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